高考

2020青海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入口、方式(EMS、APP、微信)

  【导读】2020青海高考录取通知书需要等到青海高考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开始邮寄,青海高考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下旬陆续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渠道寄送出去了,青海高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多种官方渠道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青海高考录取通知书信息。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网站查询      点击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输入你的【准考证号】,点击【提交】即可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      提示:如果查询不到邮件信息,可能由于邮件尚未交寄或招生部门未提供准考证号无法链接到邮件,建议您向招生部门咨询,获得邮件号码后在网站首页查询。    2020青海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微信公众号查询      ①、微信扫一扫上面二维码,微信关注公众服务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      ②、打开聊天对话框,点击中间的菜单【查件】再返回的信息中,【录取通知书】         ③、在打开的查询页面,输入【邮件号】【准考证号】或者【考生号】即可查询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APP查询      ①、下载并安装EMS手机客户端         ②、打开应用,在【首页】中点击【高考件查询】         ③、在打开的查询页面上方,直接点击【高考邮件】,输入【邮件号】【准考证号】或【考生号】点击查询即可       【贴心提示】      考生需要知道自己的准考证号或者考生号。      青海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需等到录取结束,各学校时间不统一。      如果以上几种方式还没查到,也不要太心急,该来的都会来的,由于各地高考录取时间不统一,录取通知书需等到录取结束后方可查询。

2021年甘肃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导读】高考网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甘肃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录取时间   7月5日开始,8月19日结束。   (二)分数线公布   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   (三)投档原则   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高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高校录取工作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高校沟通和协调,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各种特殊招生,须经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保证考生正常电子注册。   3.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和高校协商意见执行调整,原则上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段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普通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体育、艺术类投档原则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语文。   (四)投档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按照“段段清”原则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F段结束后,B、C、D、E、F段统一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G段。   2.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R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4.体育、艺术类投档程序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之前先投放资格合格、一本线上并填报志愿考生档案。在I段模拟投档结束后,高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并在6小时工作时间内通过计划来源系统调入计划并完成录取。   8.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G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五)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纸质档案。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检查“三证”后,调阅核准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考生录取信息无误后,发给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高校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及户籍登记等手续。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协商妥善解决。   (七)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录取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远程网上录取的高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络人等,加强通讯联络,使网上录取畅通无阻。   (八)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先招生后审批,不得通过中介组织招生,不得乱发录取通知书。   (九)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   藏文民语类考生,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录取。本科一批文理类民族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本科二批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十)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2.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的不区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数民族和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计划,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院校招收民族班对投档线有要求的,可根据院校要求参照最终模拟投档线设定院校相应类别的投档线。   4.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和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十一)预科生的录取   1.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进行。   2.预科生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招生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提档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院校提档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   3.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80分;高职(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60分。   (十二)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40分。   天津市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医学定向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   (十三)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5号)执行。中职升学考试与对应批次实行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   2.参加综合评价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中职升学考试。   (十四)保送生录取   保送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执行。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   (十五)单独特殊类招生部分高校单独招收的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空军招飞、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甘肃矿区核类普通本科对口支援、职教师资、残障生、华侨、港澳及台湾籍学生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部委及我省的规定执行。   (十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34号)执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七)民语类及对等培养录取   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院校相应批次的普通类及民族班段,计划单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民语类及对民族成份和授课语言有要求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相应批次的其他类段,按“1+1”顺序志愿投档。   (十八)报到与注册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录取后确定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和录取院校联系,避免招生院校网上注册学籍。如因考生上一年度录取后不报到而影响下一年度再次录取注册的,由考生负责承担。   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没有报到入学,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二十)已被高职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高考。   照顾政策   (一)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2016年1月1日(不含)之前出生的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均不能享受照顾加分。   (三)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   各级招委会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加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严防考生资格造假,健全省、县(区)、中学三级公示制度。   (四)照顾证明信息采集   各类享受照顾考生须在5月底前提交照顾证明,逾期一律不予认可。具体时间详见《关于采集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特征信息的通知》(甘教考高(2021)12号)。   (五)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公示   对于享受各类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项目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外,还须在考生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单位及中学集中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十二、信息管理与公示   (一)考生信息管理   考生信息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录取信息等。考生信息受国家有关法律的保护,未经招生部门许可不得擅自修改和向外界提供。   (二)新生入学资格信息审核   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工作,严防冒名顶替等问题的发生。高校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录取信息的准确。如因学校审核疏漏造成考生电子档案无法注册或信息不准确等后果,一律由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概不受理。   (三)诚信档案管理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相关规定将考生诚信信息及各类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四)招生信息公开与公示   高校教育主管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按照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   十三、招生章程   (一)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   (二)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省内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后方可发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章程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对严重违规招生和乱登广告的学校,省教育厅将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严重违规招生学校的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十四、专项计划招生   (一)国家专项   1.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原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计划编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C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面向全省58个原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2.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在控制线上征集一次;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如计划地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投档,降分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对未完成计划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分县(区)),所有具有国家专项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地方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单列一定数量招生计划招收农村学生即地方专项计划D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   (三)高校专项   下达我省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高校专项录取办法以及高校专项录取高校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精准扶贫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本科招生计划,招收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即精准扶贫专项。考生须经扶贫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和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采集方可参加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本科)E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   (五)革命老区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招收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即革命老区专项F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征集1次。   (六)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招生即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分本科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招生在提前批G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分为藏区专项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两部分,计划单列,考生资格以省招委会相关文件为准。为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所有院校投档时均按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执行,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高职(专科))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   (七)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师范生   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开展师范生公费培养工作,全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招生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八)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   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全省农村生源分市(州)招生。招生计划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甘肃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人才需求,分解到市(州)。各县(区)招生计划由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人才需求和生源情况进行调配,重点向原贫困地区倾斜。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采用“1+1”顺序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志愿顺序分市(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上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当线上生源不足时,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其中甘南州、临夏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进档考生根据分市(州)招生计划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据投档原则,首次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其中甘南州、临夏州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   3.第一次填报志愿降分投档后生源不足时,分市(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且面向全省农村学生征集志愿。甘南州、临夏州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其他市(州)考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可以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模式执行。按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须与相应未完成计划的市(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九)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   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以下简称农村医疗专项)面向甘肃户籍农村考生。农村医疗专项是为农村卫生所(室)订单培养医疗人才,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具体实施办法按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

湖北二本大学排名、排行榜

   湖北二本排名    全国排名    校名    学校类型    1    196    长江大学    综合    2    206    三峡大学    综合    3    251    武汉工程大学    理工    4    334    武汉纺织大学    理工    5    337    湖北工业大学    理工    6    345    武汉轻工大学    理工    7       湖北师范学院    师范    8       江汉大学    综合    9       湖北民族学院    民族    10       黄冈师范学院    师范    11       湖北经济学院    财经    12       武汉体育学院    体育    13       湖北文理学院    综合    14       湖北中医药大学    医药    15       湖北医药学院    医药    16       湖北科技学院    综合    17       湖北工程学院    综合    18       湖北理工学院    理工    19       武汉音乐学院    艺术    20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理工   

2020年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会考网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0年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12月31日9:00时正式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bea.edu.cn/)进入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查询时间      2020年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已于12月31日9:00时正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bea.edu.cn/)查询成绩。考试结果呈现方式   网上查询:考生可于12月31日上午9:00以后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hbea.edu.cn),通过“2020年学考考试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考试结果。   线下查询:普通高中在校生可在学籍所在高中申请查询本人考试结果;社会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查询本人考试结果。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考试结果只公布“合格”或“不合格”,不公布考生卷面原始成绩。 成绩复核      受理科目   复核工作只受理考试结果为“不合格”的科目。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对不合格科目进行复核。   受理时间   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程序   普通高中在校生、社会考生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复核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籍所在高中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交复核申请。 查询方式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选择“2020年学考合格考考试结果查询”(http://119.36.213.60/qt/xyspce2020?token=e21945c0d433a428),输入准考证号、姓名、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获取到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信息。    查询入口      提示: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       2020年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 点击进入

2021福建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导读】各省市的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不是统一规定的,都是在各批次的录取工作进行之后按先后顺序逐次公布。下面是分享的2021福建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欢迎阅读参考!       2021福建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问题:2021福建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回答:根据福建往年的高考录取出来的时间了解到各批次的录取结果公布一般也是按照填报高考志愿时的顺序进行的,高考提前批次的录取结果是最先公布的,一般在七月初就会陆续公布结果。      提前批次的高考录取工作完成后就是要进行本科批次的高考录取工作了,一般在七月中下旬左右本科一批和二批的录取结果会陆续公布下来。      最后就是专科批次的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了,一般专科批次的高考录取结果会在八月中下旬之前完成录取工作。       查询高考录取的方式      【方法一】直接到你当地的教育局服务大厅查询,全省任一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均可查询。查询的时候带上高考准考证和自己的身份证。      【方法二】可登录各省考试院官方网站录取查询系统,查看本人档案的运行状态。      【方法三】考生可以通过高校网站来查询你的录取情况。一般档案状态显示为“录取”后、高校录取手续办理完毕,才可能查到录取结果。      【方法四】通过考试院官方的软件进行查询。还有很多考试院为方便考生使用手机查询高考相关信息开发了相关软件,会提供各种高考相关资讯,并也提供高考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可以下载查询。      【方法五】直接拨打电话查询。基本上每个省市都会提电话的查询办法,是一个传统的查询录取结果的方法。       通常高考录取会包括以下几种录取状态      1.正在投档:此状态表示考生的分数达到了自己所填报的院校调档线,档案被成功投出,由于院校端口接收考生电子档案需要时间,所以会显示出“正在投档”的状态。      2.院校在阅:此状态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成功被投到某所高校,院校已经下载,学校正在审阅查看每一位考生的基本情况,这是一个阅档的过程。      3.预录取:如考生档案状态显示为这三个字,恭喜你,大学有望了。记住,仅仅是有望,不代表已经确定成功录取。当院校将它的录取意见传送给考生所在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现场时,计算机界面里会显示考生被预录的院校名称和专业;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检查,审核后,如果同意高校的意见,随后考生的状态就会变成“录取”的状态。      4.录取:此状态表明考生已被正式录取,确认无误。需要说明的是,除了考生电子档案状态显示“录取”外。考生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还有一个纸质的录取表。当主管部门把这个录取表经过人工审批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把考生的正式录取审核名单发送给录取高校备份。          点击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

2021年1月重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会考网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1月重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2月8日开通,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www.cqksy.cn)或点击链接进入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查询时间      2021年1月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开通时间为2021年2月8日9:00 - 10日18: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进入“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和本次学考报名密码进行查询。 查询方法      2021年1月重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可以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http://www.cqksy.cn/),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xk.cqksy.cn/)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查询入口      注意:请勿使用手机登录,请勿使用360浏览器       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 点击进入   

安徽教育网:2020年7月安徽会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会考网从安徽教育网了解到,2020年7月安徽会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jyt.ah.gov.cn/)或点击以下链接进入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查询时间      从安徽教育网了解到,2020年7月安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8月31日在安徽教育网(http://jyt.ah.gov.cn/)正式公布。    查询方式      参加2020安徽会考的考生可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jyt.ah.gov.cn/)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4.ahedu.gov.cn/xyks/)输入姓名(姓名中有间隔号·的,请用按数字键1左边的“`/~”键。)-学业水平考试号-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成绩。    查询入口       2020年7月安徽会考成绩查询入口开通 点击进入

2021年陕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会考网从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了解到,2021年陕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4月27日正式开通。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陕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2021年陕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于4月27日正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查询。   陕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站(http://www.sneac.com/)、进入“成绩查询”(http://www.sneac.com/cjcx.htm)、选择“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http://www.sneac.edu.cn/XYKS/stu/stu_main.jsp),输入考籍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获取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    提示:若忘记密码,请联系报名所在学校管理员恢复初始密码!       2021年陕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会考网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了解到,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具体如下: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1月19日正式开通,考生可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学业水平考试栏目(http://www.nm.zsks.cn/xyspks/),----信息查询----选择“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http://www1.nm.zsks.cn/xxcx/xyspks/xyspcf202.jsp),进入查询系统输入考籍号、点击查询即可获取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      温馨提示:由于入口刚开通,查询人数过多,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稍后在试!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导读】从乌鲁木齐教育局获悉,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中考录取分数线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乌鲁木齐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普通高中一批次学校录取条件、分数线划定,其中全市国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类为510分,单列类为390分;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类为408分,单列类为312分。全市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保送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类为560分,单列类为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