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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2021年广东河源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通知公布

  【导读】中考网从河源市人民政府获悉,2021年广东河源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详情如下: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际,现将《河源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基础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3821936,3386961)。   河源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河源市2021年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2020〕34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一)制定全市普通高中2021年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我市根据各县区报考人数下达各县区招生计划。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含特长生招生)由所在县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的招生计划单列直报)。重点高中特长生招收名额原则上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我市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的比例为50%。享受“指标到校”名额的学生必须是连续三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就读学校三年完整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坚持和落实属地招生原则。除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生、东江中学和广大附中河源巴伐利亚学校国防生面向全市招收计划生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分别面向五县招收普通高一新生各200名,按各县生源比例分配招生计划,其他招生计划指标在市区招生,指标生指标分配市区初中学校。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音乐特长生45名(含舞蹈15名)、美术特长生135名(含书法20名),东江中学、广大附中河源巴伐利亚学校分别面向全市招收国防生(东江中学100名、广大附中巴伐利亚学校100名)。面向全市招生的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特长生术科考试方案和东江中学、广大附中巴伐利亚学校国防生体检方案及培养方案于5月上旬报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并于5月底完成术科考试和体检。各县区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收特长生的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必须经本县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于5月底完成术科考试,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公示后报县区教育局。各学校特长生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公示后由县区教育局统一于6月上旬上报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和基础教育科。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合格分计算方法:术科考试总分按中考总分830分为标准,换算后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15分,国防生体检合格需达到有关体检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市直属高中(面向全市的招生计划除外)、源城区属高中和江东新区属高中(古竹中学)统属市区招生范围。市直属初中、源城区属初中、江东新区临江镇、古竹镇所属初中毕业生源纳入市区统一招生范围。江东新区古竹中学招生计划的50%面向江东新区辖区考生招生,50%面向源城区及市直考生招生。   (五)民办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面向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中考成绩必需达到中考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办学容量,向主管县区教育局上报招生计划并经同意后,严格按招生计划足额录取。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在5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中考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中考报名。   由各县区组织各初中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统一报名。要严格报名资格审定,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录取为普通高中新生。初中毕业生毕业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认定,毕业证书由县(区)教育局统一验核发放(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验核发放)。在外市就读的河源市户籍学生需报读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的,必须参加河源市学业水平考试和体育考试;地理、生物学科必须在我市参加补考,即参加当年我市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全市的统一考试。在我市就读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与户籍生同等待遇。   (二)志愿填报。   1.学生填报志愿采取“先公布中考分数,后填报志愿”的方式,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填报。在公布考生分数的同时公布成绩排位情况,以方便学生根据排位及招生计划填报合理志愿。具体填报志愿时间由市考试中心另行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统一印发宣传单张以及报刊、网站等方式或渠道广泛地公布招生信息,确保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充分了解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信息,具体录取办法见各校招生简章。   2.填报“指标到校”志愿的考生必须在所报考的初中有完整三年学籍,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不享受户籍地“指标到校”名额的政策。   3.市直属初中、源城区属初中、江东新区所属临江镇、古竹镇初中毕业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填报市直公办高中(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区属公办高中(东埔中学、埔前一中、古竹中学)志愿。   4.志愿批次。   提前批:(1)五年一贯制大专公费定向招生批(另行通知)。   (2)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区,另行通知)招生批。   (3)市直重点高中面向五县招生批: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二选一志愿)。   (4)国防生(面向全市)批:广附东江中学、广大附中河源巴伐利亚学校(必须参加并入围了体检检测,二选一志愿)。   第一批:重点高中正取生批: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龙川一中、紫金中学、和平中学、福和高级中学、连平中学、广附东江中学、东源中学(有2所重点高中学校的市区、和平、东源实行二选二平行志愿)。   第二批: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批: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龙川一中、紫金中学、连平中学、广附东江中学、东源中学(有2所重点高中学校的市区、东源实行二选二平行志愿)。   第三批:体艺特长生批: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及县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含民办普通高中)特长生(二选一志愿)。   第四批:民办学校批: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河源市正德中学,源城区黄冈实验中学,南开实验学校,龙川宏图学校、河源市东华实验中学、河源广大附中巴伐利亚学校(七选三平行志愿)。   第五批:公办面上高中批:河源市田家炳中学、源城东埔中学,源城埔前中学,江东新区古竹中学(面向市直、源城及面向江东新区),东源高级中学,和平阳明中学,和平四联中学,龙川实验中学,龙川县田家炳中学,龙川县隆师中学,紫金第二中学,紫金中山高级中学,紫金尔崧中学,紫金蓝塘中学,连平附城中学,连平忠信中学(有多个学校可选的县(区)实行平行志愿)。   5.任何单位、学校、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预、限制考生自由填报志愿。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让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学校,自主在家填报志愿(家庭无电脑的,学校须为考生提供电脑室让学生自主填报),老师不得强制代替填报,违者将给予其个人全市通报批评。要利用随机抽查志愿表格、加强舆论监督等方式,杜绝强迫填志愿或篡改志愿等问题。凡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未被录取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6.加强志愿填报风险提示教育。凡已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含民办学校)。考生逾期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其因此造成不能被其他高中录取的风险由考生自行承担,但可报读中职学校。各级教育系统的官方微信要向社会大力宣传。各地各校务必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风险的提示和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三、录取资格   (一)在河源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在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   (二)录取重点高中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达B级以上;面上普通高中达C级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C级(含C级)以上,评价方法参照《河源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河教基〔2016〕9号)执行。   (四)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上述条件要求缺一不可。   (五)特长生、国防生录取资格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参加了术科考试或国防生体质检测达到合格以上。体育艺术类特长生:1.术科必须达到合格线;2.面向全市招生的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的文化科成绩按五县一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当中的那条分数线划定,各县面向本县招收的特长文化科分数必须达到本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特长生同时达到上述2个条件才能取得录取资格;3.录取时按中考成绩和术科成绩合成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总分计算:考生中考成绩×60%+术科成绩(换算后)×40%。国防生:参加体质检测并达合格标准,按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一)加分项目。   1.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按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军分区政治部《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军分区政治部关于驻河源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5]16号)执行。具体办法是:   (1)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以及在河源驻地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烈士子女,中考时总分增加30分参与录取,不得收取省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总分增加20分参与录取,不得收取省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河源市应急管理局、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河源市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应急〔2020〕13号)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1)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达到投档分数线的,由河源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优先录取。   (2)七至十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获得平时三等功或省部级同等级别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中考时总分增加20分参与录取。   (3)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六级因公伤残以及“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中考时总分增加30分参与录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对优待对象报考普通高中时加分录取。优待对象范围:(1)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2)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3)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4)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具体加分办法如下:上述前三类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总分增加30分参与录取;上述第四类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总分增加20分参与录取。   4.根据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散居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升学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族发〔1999〕42号)精神,对散居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总分增加15分参与录取。   5.根据市教育局、市台办《关于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教基〔2008〕83号)精神,“已在河源就读的台籍初中毕业班学生,要求就读我市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要参加我市统一举行的初中升高中考试,可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照顾政策,并按其报考志愿由学校录取。”   (二)操作办法。   1.凡符合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录取的考生原始材料必须在录取前经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初审,统一报各县(区)教育局复核。考生如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只取值计入总分录取,不累加计算。   2.符合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录取的考生的名单于5月中旬前在本校及县(区)教育局官微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结束后,各县(区)招生办(中招办)于5月19日前将加分考生名单录入省中招服务平台,逾期不给予办理。5月23日前将《河源市2021年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等依据,实行等额投档、分批录取的方式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   (一)确定录取原则。   全市普通高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凡已按志愿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含民办学校)补录后一个批次志愿。考生逾期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其因此造成不能被其他高中录取的风险由考生自行承担,但可报读中职学校。   (二)确定录取分数线。   1.市教育局以全市普通高中2021年总招生计划数为参考基准,结合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实际情况划定所有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所有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必须在此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之上。凡在此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之下录取的高中新生,一律不给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2.全市重点高中及河源高级中学、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由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入围分数线。   3.严格实行分数线划定的报告审批程序,全市重点高中及河源高级中学、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录取分数由河源市中招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及媒体公布,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自行公布。   4.河源中学、县区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入围分数线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数和学生综合素质情况,在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上降低40分录取。指标生录取不足,指标收回作为普通生指标进行补录,补录数据从报读学校普通生志愿和指标生志愿在库数据中合并后由高分到低分补录。   5.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计划和生源确定录取入围分数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确定投档的原则和顺序。   1.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市、县(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招生学校的入围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各批次投档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的照顾条件,投档时只取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不累加)计入总分录取。   (四)公布招生录取信息。   1.全市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OA平台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2.各重点高中根据分数线将录取名单及人数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照顾加分考生需在公示时注明)。   3.各重点高中根据录取名单向考生印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时间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七、纪律要求   (一)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省中招平台上实施网上录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中招平台外线下自行招生录取。非经平台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给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后果由所在学校承担。   (二)凡已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含民办学校)。考生逾期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但可报读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录取此类考生,教育部门不给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三)贯彻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四)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体育、艺术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招生学校须根据招生方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开展招生。招生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农心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东辉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伟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成员:曾伟彪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廖海泉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黄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黄碧亮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政策把关组和技术把关组。健全分数线划定的审批程序和报告程序(即由技术把关组和政策把关组测算出分数线后,再由招生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逐级审批)。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信息一律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发布,发布前须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发布。私自发布信息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各学校招生计划以及学生录取名单等全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学籍管理。一是禁止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没有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学生。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及高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其他时段除父母工作调动、家庭住地迁移(即购房)等特殊原因需报市教育局审批外,其他情形一律不给予办理转学手续。二是对于没有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没有经省中招平台统一录取而是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不给予办理学籍和不发给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三是秋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面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统一完成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数据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完成新生学籍录入。民办普通高中未经省中招生平台跨区招收的新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由辖区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名册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名册录入学籍,超计划及未达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一律不给予录入学籍。   (四)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市、县(区)教育局要通过各级教育官微、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宣传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并指导所辖初中学校通过学校网站(页)、校园广播、校园信息公告栏、学校家长会等便于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方式公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信息的知情权。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宣传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效果务必客观真实,不得夸大事实,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在每年的5月底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报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后方可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加强招生纪律监督。成立由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组成的河源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业考试、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进行监督,处理违规招生行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学赞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曾民卫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成员:谢静思市教育局督导科科长;   张雄辉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   邓远均市教育局三级主任科员。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投诉,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答复。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教育部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媒体公开通报违纪行为及处分决定。河源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投诉电话:3386355(纪检组);3387292(督导科)。   附件:1.河源市2021年普通高中录取学校批次设置表.docx   2.河源市2021年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情况统计表.doc   3-1.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申请表(军人子女).xls   3-2.河源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docx   3-3.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申请表(公安民警子女).xls   3-4.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申请表(少数民族).xls   3-5.中考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加分申请表(台湾同胞子女).xls   4.2021年河源市普通高中学校招录音、体、美特长生成绩备案表.xls

陕西二本大学排名、排行榜

  陕西省共有18所二本大学参与了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西安石油大学,排名第二的是西安工程大学,排名第三的是西安外国语大学,以下是陕西部分二本大学排名。

中考同分最低序位什么意思

  【导读】中考是升入高中的首要条件,而大家的中考成绩决定同学们是否能够报读一所理想的高中,所以在中考前同学们要时刻关注着最新的中考动态。那考生们知道中考同分最低序位什么意思吗?如果还不清楚,为考生整理了中考同分最低序位什么意思的资讯,欢迎阅读!    中考同分最低序位的意思      问:中考同分最低序位什么意思      答:同分最低序位指的是学校在录取时,遇到最低分数线上有多名考生同分的情况下,所能录取的同分考生中的最低排位序号。一般来说,如果有15个考生,按小分排序只能录取6个,那么最低分数线的同分序号就是6。      “末位同分”的录取方法一般是这样的,假如全市有65名考生都是480分,并且都填报了B校志愿,而B校录取最低分数线正好是480分,那么就要先比较这些考生的语数外三科成绩,如果仍然有几个考生相同,再依次分别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单科高低,最终从中选出一人。    中考注意事项      答卷开始后,考生在答题时可按照个人的答题习惯先易后难,答题时要注意稳扎稳打,对绝对有把握的题目要确保拿满分;对有一定难度的题目要争取拿高分;对把握不大的题目则可暂时跳过,待做完其他题目后再作答,说不定解其他题后,有可能受到启发发现解答难题的途径。      ①要特别重视前40分钟的高效、合理使用考生的思维状态和能力、头脑的灵敏度和计算的准确率;      ②建议前40分钟不可在自己一时感到困难的试题上冥思苦想,一定要暂时放下,而应以可能的高速度,把有把握、较熟悉、解法思路明确的试题,不论顺序一口气写完,这段时间保证顺利解题,失误必然最少,得分最多。    中考答题注意事项      问:中考同分最低序位什么意思      1、按题目要求答题考生在看到熟悉的题目时容易疏忽,如数学考试中要求写概念和运算,而考生只写了结果而不写简要的过程。      2、还有在英语考试的改错题中也容易出现此类问题,不按照试题的要求正确标出错误内容,这样就算答对了也不能得全分。      3、解题格式要规范考生解题格式一定要按课本要求,否则会因不规范答题失分。建议考生在答题时一定要学会用学科术语答题,不能随心所欲地用口语作答。         

海南省考试局2021年海南高考成绩查询方式及查分入口

  【导语】为了帮助考生快速及时查询到2021年海南高考成绩,特别整理了2021年海南高考成绩查询方式、查分入口,以及志愿填报与录取相关信息,详情参考如下:       一、查分方式      2020年海南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上网免费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网上查询。       点击进入>>>2021年海南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二、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请随时关注海南省考试局,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录取安排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省级招办应全面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级招办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各省级招委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校录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校沟通协商。      各省级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本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要结合本省(区、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投档录取规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省级招办应向社会公布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要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级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级招办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级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同时符合第46条、第4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      各省(区、市)应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依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包括第46条、第47条规定的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凡符合第46条、第47条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可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级招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招生来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月底之前结束。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级招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 “阳光高考”平台。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于4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高职(专科)生源计划的省(区、市)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委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区、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进行高职(专科)层次的补录,并及时将补录考生的录取名册寄送有关高校。少数确需跨省补录的高职(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实施补录。      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015黑龙江一本录取分数线(已公布)

  2015黑龙江一本录取分数线(已公布)   本科一批院校:理科为483分,文科为495分;   点击查看>>>2015黑龙江艺术类高考录取分数线(完整版公告)

2021年广西崇左中考成绩什么时候出来?7月12日查分入口开通

  【导读】广西崇左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1年广西崇左中考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2日8:00,考生可登录崇左市高中阶段招生网(http://www.czsgzlq.cn/)进行中考查分,祝大家中考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   2021年广西崇左中考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2日8:00,学生可登陆崇左市高中阶段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免费查询本人中考成绩。    中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为:2021年7月13-15日,中职学校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考生可根据中考成绩等级和自身意愿,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考试成绩等级排序要求即时排序直到排满招生计划止,滚动公布考生志愿入围排序情况。考生根据本人等级和学校志愿排序情况在网上即时修改志愿,截止时间前可随时更改志愿。   1.填报网址:崇左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http://www.czsgzlq.cn/   2.考生填报要求   (1)填报时,考生输入考生个人18位身份证号的后6位作为初始密码进行初次登录。考生在初次登录时必须修改密码。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身份证号、报名号、修改过的密码妥善保管,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应全面了解志愿填报时间、录取模式、录取规则和有关学校情况后,结合本人志向认真填报学校,不允许由他人代填。   (3)考生在登录网站填报时,应仔细阅读并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志愿填报。   (4)如有密码被他人篡改或遗忘密码的,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申请予以重新设置密码。凡重新设置密码的,登录后应先自行修改。   (5)如确信自己的考试信息有误以致不能填报相应志愿的,应及时向辖区教育局基教部门报告。   (6)考生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代填;志愿系统关闭后,考生不能更改志愿,志愿以系统关闭前最后一秒系统内信息为准。凡因填报志愿错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每次填报、修改或浏览完志愿后,务必点击“退出登录”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2021年广西崇左中考成绩查询入口

2021年安徽六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导读】会考网从安徽教育网了解到,2021年六安安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jyt.ah.gov.cn/)或点击以下链接进入学考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从安徽教育网了解到,2021年安徽六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安徽教育网(http://jyt.ah.gov.cn/)负责向考生社会公布。   参加2021安徽六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jyt.ah.gov.cn/)数据查询系统(http://jyt.ah.gov.cn/zxbs/sjcx/index.html)点击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输入姓名(姓名中有间隔号·的,请用按数字键1左边的“`/~”键。)-学业水平考试号-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成绩。       2021年安徽六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1年河南漯河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

  【导读】从漯河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河南漯河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市属各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资格认定   在同一所初中连续就读三年、具有原始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该校的分配生资格。凡中途转学、休学、留级、跳级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均不具备分配生资格。   二、名额分配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依据学校参加中招文化课考试的应届生数量,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0%的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重点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   三、录取办法   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报考的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录取依据考生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原则上在省定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配生计划用不完的初中,降至省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确保农村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被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   四、改革措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要求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二〔2017〕169号)的精神,从2022年开始,逐年提高农村初中分配生所占比例,降低城区初中分配生所占比例。到2024年(2021年入校的初一学生),城区初中分配生比例逐步降低至10%左右,农村初中分配生比例逐步提高至90%左右。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模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市属初中审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市教育局审批过的学籍辅号(下简称“市学号”)按照从小到大顺序登记造册(见附件),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至邮箱jjk3132704@163.com。通过的分配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导入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   审查时间:6月13日上午:市实验中学、市第二实验中学、二中、三中、五中。下午:外语中学、十中、十一中、育才学校、宇华实验学校。各区教育局负责审核辖区内学校分配生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一次性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各初中学校审查通过的分配生名单须在本学校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学生和家长都了解享受分配生待遇学生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和市属各初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分配生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坚持做到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二)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所属学校的分配生指标需在6月20日前完成系统设置。   2021年5月26日   附件:市属初中分配生审核表      附件:漯教基〔2021〕78号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doc

2020年福建莆田市中考录取分数线(已公布)

  【导语】从莆田市教育局获悉,2020年福建莆田市中考录取分数线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经市招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中考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招生投档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校切线及各学科等级划分情况予以公布。      2020年普通高中省一级达标高中校统招录取控制线:637分,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432分。    2020年中考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招生投档录取情况表       莆田市2020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校切线录取情况表       莆田市2020年中考各学科等级划分情况         1.五年制师范类高职院校和省一级达标高中校录取结果将于8月11日下午公布,考生及家长可参照查分方式查询投档结果。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五年制师范类高职院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舞蹈教育1名,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2名、音乐教育2名,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补报志愿。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一级达标高中校:莆田华侨中学357名、莆田第八中学38名、仙游县华侨中学279名。未投档的考生(除综评等级低于B等级,等级学科出现D等级,考查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以上学校剩余计划志愿补报。      4.补报时间:8月12日8:00-22:00。补报方式:填报方式、账号密码和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每位考生每批次限报1个志愿。      5.莆田华侨中学直通班第一轮录取线607分,录取人数81名,剩余计划9名,无需补报志愿,将根据莆田华侨中学降分补录情况在该校初高中衔接实验班未投档的学生中按照直通班招生方案择优录取。      6.未经过市招生办平台统一招生,学生自行到学校报名就学的,将不予建立高中学籍,后果自行承担。      7.其他批次的投档录取情况我局将按已公布的录取时间安排表陆续发布,请继续关注招生最新资讯。

2020河北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入口、方式(EMS、APP、微信)

  【导读】2020河北高考录取通知书需要等到河北高考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开始邮寄,河北高考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下旬陆续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渠道寄送出去了,河北高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多种官方渠道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河北高考录取通知书信息。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网站查询      点击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输入你的【准考证号】,点击【提交】即可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      提示:如果查询不到邮件信息,可能由于邮件尚未交寄或招生部门未提供准考证号无法链接到邮件,建议您向招生部门咨询,获得邮件号码后在网站首页查询。    2020河北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微信公众号查询      ①、微信扫一扫上面二维码,微信关注公众服务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      ②、打开聊天对话框,点击中间的菜单【查件】再返回的信息中,【录取通知书】         ③、在打开的查询页面,输入【邮件号】【准考证号】或者【考生号】即可查询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APP查询      ①、下载并安装EMS手机客户端         ②、打开应用,在【首页】中点击【高考件查询】         ③、在打开的查询页面上方,直接点击【高考邮件】,输入【邮件号】【准考证号】或【考生号】点击查询即可       【贴心提示】      考生需要知道自己的准考证号或者考生号。      河北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需等到录取结束,各学校时间不统一。      如果以上几种方式还没查到,也不要太心急,该来的都会来的,由于各地高考录取时间不统一,录取通知书需等到录取结束后方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