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10日讯: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1日至2003年6月11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6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6月11日8:30至6月18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需提交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二维码图;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提交7天以内的有效核酸检测文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6月11日8:30至6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11日8:30至6月18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6月11日8:30至6月20日19: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6月21-22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6月21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1219)。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7(星期日)

  具体为:上午:0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1年7月上旬起,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询。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按照《计划表》规定比例来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市直学校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7.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点击下载>>>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2021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我县引进人才文件精神以及相关人才政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引进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266名(其中:编内引进86名,编外引进180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合浦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合浦县在岗的编外引进人才不得报考此次编外招聘岗位。

  (七)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22日。

  三、考试方式

  (一)编外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考编外引进岗位的,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编内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考编内引进岗位的,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编内引进到乡镇岗位的考生或报考对象为硕士研究生的,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四、报考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3月19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u.gov.cn/)查阅招聘信息。

  报考岗位的专业设置及分类,可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5)或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引进人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考察人选、签订就业承诺书的方式进行。

  由合浦县招聘主管部门组成招聘工作组到区内及贵州、江西相应的高校举办人才招聘会。报考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4),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盖章的学历证明)。由招聘工作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安排组织考试。

  因本次招聘举办多场招聘会,招聘岗位及人数招满为止,公告中招聘岗位的人数为招聘上限,随现场招聘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具体以现场招聘会的公布为准。

  现场招聘行程:

  广西财经学院(只宣讲):3月23日下午15:00,相思湖校区5教101多媒体教室;

  广西大学:3月24日上午9:30,东校园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厅;

  广西民族大学:3月25日上午9:30,二坡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202宣讲间;

  校外招聘:3月26日上午9:00,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人才市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3月29日上午9:00,花江校区第2教学楼104室;

  桂林理工大学:3月30日上午8:30,雁山校区校园招聘中心宣讲室;

  江西理工大学:4月8日上午9:00,招生就业处110招聘会场;

  江西财经大学:4月9日上午9:00,蛟桥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2宣讲室;

  贵州大学:4月12日上午9:00,北校区中山园招生就业处1号多媒体教室;

  贵州财经大学:4月13日上午9:00,正德楼五楼宣讲室502;

  因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自行了解可否进入高校参加校内招聘会。若不能进入高校参加校内招聘会的,可参加2021年3月26日的校外招聘。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职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对象为硕士研究生或报考编内引进到乡镇岗位的考生免笔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由合浦县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命题并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按实有报考人数开考,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筛选条件,招聘考试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计划引进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签订就业承诺书

  报考每个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承诺书,经考察、体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如现场签订就业承诺书人数达不到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则待此次外出招聘有关高校人才招聘会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所有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随后招聘主管部门通知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承诺书,经考察、体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编内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编外引进的人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享受待遇

  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相应给予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

  (一)编内引进的,在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相应给予安家住房补贴、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

  对相应岗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由财政分别给予7.5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2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5年内离职的,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

  引进到乡镇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由财政给予3.6万元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引进到乡镇的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由财政给予1.8万元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其中曲樟乡、沙田镇给予3.6万生活补助(按月平均发放)。3年内离职的,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

  (二)编外引进的,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社保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对相应招聘岗位的硕士和专业技术七级以上人员以及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相应给予生活补助、安家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1.博士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人员:

  (1)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17.5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2)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5年内离职的,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2.硕士和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人员:

  (1)由财政发放生活补助12.5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2)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5年内离职的,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3.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的生活补助按编内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相应的生活补助执行。

  4.通过编外引进的人才在聘期内按我县选聘人才入编的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安家住房补贴等待遇按照编内引进人才标准和规定执行。

  (三)编内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探亲假按我县现行政策执行。编外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配偶在广西境内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20天的带薪探亲假;配偶在广西境外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30天的带薪探亲假。

  六、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70366、7260166。

  附件1:2021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编外部分).xls

  附件2:2021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编内部分).xls

  附件3:2021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2021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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