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水利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海市水利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河长办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河长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专业;
(四)熟悉电脑和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五)有水利行业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31日
(二)需要提供的相关报名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自荐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4.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
(三)提交方式:将以上报名资料投递至电子邮箱:bh2068756@163.com。
四、招聘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符合条件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合格并经体检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五、工资待遇
按照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水利局人事科解释;
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69号402室
联系人:叶金水联系电话:2062027(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北海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23日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招聘10人公告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从事街道相关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不限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至2004年3月14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扎实的文学功底,擅长公文及其他文书的撰写。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服从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8日;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高德街道办事处邮箱。
邮箱:gdzzs2067442@163.com.联系电话:0779-2067442。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参加面试。面试小组由高德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采用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及体检
由高德街道办事处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到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四、用工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行政辅助岗待遇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被聘用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高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西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党建、行政岗位
(二)房地产交易管理业务辅助岗位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具体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二)性格开朗,工作热情,善沟通协调,对个人价值实现有追求。
(三)党建、行政岗位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和党员优先;房地产交易管理业务辅助岗位建筑及其规划类、城市建筑及其环境类、建筑管理类、 土木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及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能够稳定从事本单位的岗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待遇
按照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流程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24:00止。咨询电话:0779-2031048。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请报名应聘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贴有照片的报名表(样表见附件),身份证件、学历书、职称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发送至邮箱:bh2031048@163.com。
六、聘用程序
我中心通过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通过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自行体检,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确定聘用人员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七、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面试入围人员和通过面试人员均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各应聘人员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通畅,未收到邮件或未接到电话视为未参加获得面试资格或未通过面试。
本公告解释权归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23年3月9日
广西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北海市综治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海市综治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机兼行政助理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有丰富的实际操作技能,且有3年以上(含3年)的驾龄;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六)退役军人、中员和熟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行政工作的人员优先;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名。
三、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9日前,由本人填写《北海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部(地址:北海市北京路118号,邮编:5360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zfwzzb3203720@163.com。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于2022年3月23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体检费用由北海市综治中心负责。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五)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北海市综治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公告,北海市委政法委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委政法委部联系。联系人:吴丽华,联系电话:0779-3203720。
附件:北海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