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简章

  

  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1名

  (二)招聘岗位:雷平镇城市管理员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能力,能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男士优先;

  2.退伍退役军人;

  3.执C照驾驶证以上,从事相应驾照车辆驾驶工作1年以上;

  4.雷平籍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仍未处理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30日—8月9日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联系电话:0771—3723980)

  (四)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证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审核及考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雷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 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

  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暂定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情况续签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大新县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可提供住宿。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附件:雷平镇城市管理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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