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28日讯:因工作需要,防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防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综合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4.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20-30周岁之间;
(2)能熟练使用电脑,对Office或WPS等办公软件基本熟识;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口齿清晰,反应机敏,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4)具备良好公文写作能力、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者或中共党员优先。
三、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签合同后大专学历工资为2600元/月(含五险),本科学历工资为2800元/月(含五险),每年按工作表现发放一次性奖金,同时享受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的差旅待遇、工会福利等。
2.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予以续聘,工资待遇逐年递增。
3.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按照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wh2211531@126.com,邮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投递,同时附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1张。
3.联系电话:0770-2211531、0770-2211731。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当天或提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防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楼办公室审核。
(2)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我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者及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局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面试后择优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由我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拟聘用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未能通过的,将按面试成绩增选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按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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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7日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实际文秘工作经历及文秘、新闻传播学类、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矫正视力5.0,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3′1以内(含13′1),1000米4′25′以内(含4′25′),立定跳远2.2米(含2.2米)女子:10米×4往返跑14′1以内(含14′1),800米4′20′(含4′20′)以内,立定跳远1.5米(含1.5米)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通过后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政审条件参照录用人民的标准。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单位报到工作,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聘用人员提薪、留用或解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