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1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财会工作。岗位:财务岗。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具有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案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个人征信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薪资为33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五险应缴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资为正式聘用薪资90%。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三)按规定享受差旅补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等。

  四、招聘程序

  在钦州市人才网及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zhb.gov@163.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员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本公告由钦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2021年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0777-2825624。

  点击下载>>>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9日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简章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拟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者或相关的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城路荣桂建材城13栋2楼招商局办公室收,邮编3258009(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3258009@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覃金冰,联系电话:0770-3258009。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工资及相关待遇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补贴,并享受五险,工会福利。

  (二)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应聘者须知

  

(一)进入面试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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