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简章

  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岗位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文秘、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优先。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15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至港口区委政法委邮箱:gkqzfw@163.com,联系电话:0770-2861212/18907703306。

  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审核。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工资福利待遇面谈。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2886913

  
电子邮箱:fcg2880217@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409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原则上初次签订3年。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岗位.docx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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