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舞蹈学院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导读】从北京舞蹈学院了解到,2020年北京舞蹈学院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调整的已经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取消现场考试,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二、艺术管理专业取消现场考试,采用考生提交视频作品、实时网络答题方式进行考核。

  三、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舞蹈教育专业采取提交视频作品的非现场方式进行初选,高考后再对初选通过的考生组织现场考试。视频考试在5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考试在高考后两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具体详见《北京舞蹈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延考简章》2020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延考简章点击查看

  北京舞蹈学院

  2020年4月7日

2020年广西防城港艺考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导读】防城港艺术高考网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广西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广西防城港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时间已公布,安排在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期间举行,具体如下:

  

其他

  (一)2020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设区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2020年广西防城港艺术统考时间安排在: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19年12月4日至11日。

  3.英语口语考试:2020年3月7日至9日。

  4.小语种口试:2020年3月14日至15日。

  5.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20年4月9日。

  (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一分段统计表

  【导读】从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了解到,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一分段统计表已公布,为方便考生查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点击查看:美术类(艺术文)美术类(艺术理)

  

  请点击查看:播音编导类(艺术文)播音编导类(艺术理)

  

  请点击查看:音乐学A1(艺术文)音乐学A1(艺术理)

  

  请点击查看:音乐表演A2(艺术文)音乐表演A2(艺术理)

  

  请点击查看:录音艺术A3(艺术文)录音艺术A3(艺术理)

  

  请点击查看:舞蹈学B1(艺术文)舞蹈学B1(艺术理)

  

  请点击查看:体育舞蹈B2(艺术文)体育舞蹈B2(艺术理)

  

  请点击查看:健美操、啦啦操、街舞B3(艺术文)健美操、啦啦操、街舞B3(艺术理)

  

2020年宁夏美术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导读】美术高考网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0年宁夏美术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美术高考服务平台(http://www.nxjyks.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宁夏美术高考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2020年宁夏美术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以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美术高考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nxjyks.cn/)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报考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美术高考成绩信息。

  

提示: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

  

  

2020年宁夏美术高考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xjyks.cn/

  

录取规则

  1、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该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该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等学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该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5、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6、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本科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

  7、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须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相关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学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

  8、对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学校,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可按照相关工作规程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商有关招生学校确定。招生学校必须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录符合该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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