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导读】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乐理、练耳测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0年12月29日14时至19时,考生可到考点门口查看考试楼位置图和考场分布示意图,但不得进入校园。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除必需的考试用品(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外,其他任何物品(通讯工具、计时用表、自备纸张等)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时用表等物品带入考场,考试期间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规处理。

  (五)开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正式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退场。

  乐理、练耳测试为一个考试场次,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乐理测试(30分钟),乐理测试结束后继续进行练耳测试(2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座位。练耳测试采取统一放音方式。乐理测试未参加,练耳测试不允许入场参加考试。

  (六)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试题和草稿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须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不要折叠、撕破。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答题卡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或监考员。

  (九)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不得对试题、答卷、草稿纸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否则按违规处理。待监考员收齐答卷、试题、草稿纸后,方可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退出考场时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要聚集。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如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触犯我国《教育法》,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在2021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音乐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答复为准。

  二、专项、视唱测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

  (二)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项、视唱测试。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测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三)专项测试时建议不化妆或淡妆,不要求穿演出服。器乐专项测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不允许使用伴奏。声乐专项测试不允许带伴奏人员。

  (四)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五)进入封闭考试区域前,统一接受安检,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除参考证件、测试所需伴奏光盘、乐器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七)音乐统考专项和视唱测试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本人所有科目测试结束后到咨询处咨询,离开封闭测试楼后,不再受理。

  (八)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九)特别注意:考生须在网上缴费系统(须使用电脑登录系统,勿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登录,以免影响信息填报)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正式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下列填报步骤及相关要求。

  1.填报步骤

  填报测试信息前须阅读《音乐统考专项测试信息填报须知》,点击“我已阅知,同意按相关规定执行,否则后果自负”方可进入填报测试信息页面。

  填报专项测试信息:两首不同测试曲目名称及曲作者(无曲作者的民歌作品可填写出处)。填报时考生应先从系统曲目库中选择测试曲目,如测试曲目不在曲目库中,须自行填报测试曲目信息。

  2.注意事项

  (1)填报专项测试曲目名称须为曲目全称,外文曲目名称、曲作者建议使用中文译名填写。

  (2)声乐类考生需填报同一唱法的两首测试曲目,器乐类考生需填报同一乐器的两首测试曲目。考生填报两首曲目均须与高考报名时确认的艺术统考细项(唱法或器种)一致。因信息不一致影响评分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3)如出现不填、少填或重复填报相同曲目情况,系统将自动识别,出现此类情况时不能缴费。

  (4)不允许以同一曲目不同名称填报(如1《c小调第五交响曲》2《命运交响曲》;1《FateSymphony》2《命运交响曲》)。

  (5)不填报专项测试信息不能缴费。填报专项测试信息并缴费后,不允许考生对已填报信息做任何更改。

  3.其他规定

  (1)声乐类考生按填报曲目顺序刻录伴奏光盘两张(须是CD或MP3格式,不能为DVD格式,且每张光盘只录一首测试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或使用同一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存储两首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测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不能播放伴奏时,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2)器乐类考生应做好相应准备,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携带已调试好相应曲调乐器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

  (3)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按有关要求,河北经贸大学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为落实高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首次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出示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为方便考生,专项、视唱测试和乐理、练耳测试时凭同一份《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器乐专项测试(仅限古筝、扬琴、古琴、架子鼓、电子管风琴、马林巴、排鼓等测试器种)陪同人员须持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及入场安检。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四)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2021年中考作文题目预测:放飞自我

  【导读】伴随着时间的匆匆流逝,今年的中考也即将来临了。朋友,以下是由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1年中考作文题目预测:放飞自我”,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范文

  

  放飞自我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从某种程度上讲,内在美对一个人的一生往往起决定性作用。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如同一个圆,无论以哪一点作为起点,结局总是圆满的。可是,在这漫漫人生路上,要做些什么才能让生命之花开得愈发绚烂呢?或许有的人选择追求我们外表上的美丽,把自己打扮得耀眼动人,可是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是庸俗的,一个人的美不是光看外表,心灵美才是真的美。这正如藏在老窖里的酒,年份越久,越香醇。

  

  佛家云,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自然界万物本就各有各的独特之美。典藏在深处的韵味往往更加迷人,就好比气球,使它上升的不是它本身所具有的颜色,而是它里面的气体赋予它的浮力。这样看来,以一个人的外在去评估他日后的作为,未免太肤浅了吧!

  

  享誉中外的邓小平,个子矮小,但是他却在中国政坛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是他带领了中国人民探索前进的道路,改革开放,香港的回归……哪一项不包含他超乎寻常的作为?同样,人们记住的也不是他身材的矮小,相反,是他那短小精悍的身体里迸发出的无限正能量。

  

  还记得林肯么?那个废除黑人奴隶制的美国总统,事实上,他外表并不美丽,反而有些丑陋,这也曾成为其部下戏谑过的对象。然而,他不仅毫不在意,还继续积极乐观地生活,最后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历史铭记的,不是林肯的丑陋外表,而是他对美国民众所作过的贡献。

  

  纵观古今中外的伟人,有哪个不是凭着自己内在的底蕴而闻名的?相貌固然重要,但一个人若是没有了内心,再好看的外表也不过是一副空皮囊而已,只能给庸俗的人把玩罢了。只有内在充实的人,方能拥有一个更为广阔,更为美好的天地!哪怕零落成泥碾作尘,也终有香如故。

  

  陶渊明寄情山水,追求内心的平和与自在,虽身体劳累,却也恬然;庄子视楚国相位为草芥,淡泊名利,内在充实;杜甫身在茅庐仍心忧天下,爱国爱民,何等美丽!

  

  若把人生比作一坛老酒,那么人的内在品质便会使酒愈发香醇;若把人生比作一叶扁舟,那么人的内在便是小船的帆,助其远行。人生在世,多少得有点追求,而内在丰富的人往往更易到达成功的彼岸,所以,追求内在吧,这会让你的人生更充实!

  

2021年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导读】从四川大学了解到,2021年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据悉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30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四川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实施“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在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不能兼报。

  (一)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报考条件:

  1.高考改革省份

  高考成绩(高考总分为750分,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高于生源省份2021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0分(含)。若高考总分非750分,则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下同)。

  2.非高考改革省份

  高考成绩须高于生源省份2021年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理工类60分(含)、文史类40分(含)。

  (二)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报考条件: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一、二等奖,且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2021年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古文字方向)、历史学类、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四川大学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省(区、市)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1年4月13日至4月30日考生登录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bm.chsi.com.cn/jcxkzs/sch/10610),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考生只选报1个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考生确认参加学校测试

  申请强基计划的考生还需要参加学校测试。考生须在2021年6月10日至20日登录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bm.chsi.com.cn/jcxkzs/sch/10610)确认是否参加四川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简称学校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测试资格。

  (四)入围学校测试的办法

  第一类考生,达到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报考条件的报名考生,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6倍数以内,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名单参加学校测试。末位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围学校测试。

  第二类考生,达到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报考条件,即可入围学校测试。

  (五)学校测试内容

  四川大学将于2021年7月2日前组织学校测试,入围考生须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参加学校测试,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参加测试前公布,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学校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三个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共750分,其中笔试满分300分,面试满分450分。

  1.笔试

  包含对学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面试

  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给出面试成绩。专家面试考生时,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重要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项目为实心球、50米跑、立定跳远三选一。测试结果作为强基计划录取的重要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体质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体质测试者不予录取。建议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凭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合格。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公式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测试成绩×15%

  学校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第一类考生,四川大学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高者优先。若高考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报考我校汉语言文学(古文字方向)、历史学类、哲学专业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报考其他专业则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予以录取。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四川大学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是国家重大战略人才工程,为有潜质、有志向、有天赋的青年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创造一流的人才成长条件,以培养一流科技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重要培养举措包括: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

  按照人才成长规律,为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专门制定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人才培养计划。第三学年考核通过的本科学生,在第四学年开始实施本硕博衔接培养。本科阶段考核合格的同学可以按照国家当年的招生录取规定,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经过研究生中期考核后,转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强基计划学生本科阶段在规定的基础学科专业就读,打牢学科基础。进入研究生阶段,可以在本学科方向继续深造,成为基础学科高端研究人才;根据培养方案,也可以转入专门为强基计划设计的交叉学科领域攻读研究生,成为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关键领域的高级创新人才。

  (二)动态分流

  强基计划学生实行动态分流管理,每学年/学期进行考核,将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本专业普通班,同时将符合该计划特质的优秀学生补充进来。因特殊情况,入选强基计划学生本科阶段需要退出或转专业的,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三)激励机制

  1.施行“首席专家制”,配备院士、杰出教授等一流师资力量,名师主持、学术主导,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让强基计划学生浸润在浓厚学术氛围中。

  2.深化书院制-导师制培养,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采用“学业导师+科研导师”等制度,为每位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业指导和学术引领。强基计划学生优先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由导师指导科研训练。

  3.拓宽国际视野。学校优先资助强基计划学生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每位强基计划学生本科期间至少有一次参加国外或境外学术交流的机会,包括国际交换生、国际学术会议、国外高水平大学短期访学等。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校支持相关学科专业与国内外知名大学 联合培养强基计划博士研究生,鼓励学生获得国内外一流大学双博士学位,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

  4.条件保障。为强基计划学生设立专项创新研究基金,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加国内外学科竞赛以及学术交流;对强基计划学生优先开放全校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平台;在奖助学金、荣誉奖励、课程选修、图书资源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中的优秀博士毕业生留校任教,为其开展学术研究提供支持。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考生就读中学在省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学校测试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成都市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二)四川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四川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电话:028-85404020。

  七、咨询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

  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

  028-86080605、028-86081605

  招生咨询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27室

  招生咨询邮箱:

  zs@scu.edu.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sc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二一年四月

2021年上半年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入认定结果的通知

  【导读】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入认定结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2021年上半年,全省共有504名考生申请将其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我省。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13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考院〔2009〕366号)要求,我院对经各市招生办审核通过并提交我院审核的493名符合我省户籍要求考生的转入成绩进行了认定和等级转换,其余11名考生因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属于本省考生不需要办理成绩转移等原因未能通过审核,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请各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及时通知考生查询成绩转入认定结果,4月9日12时起,考生可登录学业水平成绩转入申请系统http://www.eeagd.edu.cn/xyspzr查询或自行打印。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申请入口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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