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高考准考证安排在6月3日至6日期间领取

  【导读】高考网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致全省2021年高考考生的一封信》了解到,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2021年福建高考准考证领取时间确定。具体如下:

  大家好!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在高考即将来临之际,特作如下温馨提醒:

  1.请考生认真阅读《一图读懂福建省2021年高考考生防疫须知》,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考前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就医、诊疗,并及时报告学校,社会考生及时报告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属于需要做核酸检测的,应按时进行核酸检测,让自己安心、让家长安心、让老师安心。

  2.考生在6月3日至6日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接受“八闽健康码”核验。属于需要做核酸检测的,还须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如至考试报到时仍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经报告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按照考点安排进入考点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应于6月6日前,根据考点安排,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以及疫情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4.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5.考生进入考点时,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6.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将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 过度紧张。

  7.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得将自备的口罩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确需佩戴口罩的(如感冒、咳嗽等),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将考场提供的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能带出考场。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8.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6月8日下午外语科目14:4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9.考生进入考场时,请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10.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请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请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11.请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请考生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2.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在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依序放在桌面上,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后,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并验收密封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14.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5.高考期间,正值我省高温、雷雨天气,请考生注意防暑降温、防雨防雷。请规划好赴考路线,考试当天适当提前出门,避免因迟到耽误考试。请注意劳逸结合和饮食卫生,调整好心态,轻装上阵,从容应考。如考场开启空调,建议考生多带一件衣服,以便更好地适应空调环境,防止着凉感冒、发烧。

  衷心祝愿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2021年云南普洱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艺术高考网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云南普洱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院(http://www.ynzs.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询自己的成绩。具体如下:

  

  2021年云南普洱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云南艺考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网”(http://www.ynzs.cn)→找到“艺术统考查询”→点击“2021年艺术统考成绩查询”→输入“考号”、“证件号码”及“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

  


  

2021年云南普洱艺考成绩查询入口 (音乐、美术、舞蹈)点击进入

  


  

2021年云南普洱艺考成绩查询入口(书法、播音、广电、体育舞蹈) 点击进入

2021年山西普通高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时间:4月9日-4月11日

  【导读】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了解到,2021年山西普通高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的公告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目前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经主考院校山西师范大学有关专家调研并慎重研究决定,我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调整为采用线上面试和现场体检的方式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考,经研究决定,将重新开放“山西省2021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报名系统”,请考生及时登陆山西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进行补报名,已报名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报名条件、缴费流程详见山西师范大学《2021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公告》。

  补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至18日11:00

  补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3月19日8:00-23:30

  二、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面试采用在线录制视频作品的非现场考试方式。

  考前练习时间:2021年3月25日-4月4日

  模拟考试时间:2021年4月5日-4月7日

  正式考试时间:2021年4月9日9:00-4月11日18:00

  2.体检安排。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面试成绩确定具备体检资格考生范围,考生可于4月20日后登陆“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体检安排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具备体检资格的考生,均须于4月24日-25日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考生,均认定为不合格。

  三、其他

  请广大考生及时到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xnu.edu.cn/)查看《2021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调整方案》,详细了解考试的办法、具体流程及疫情防控要求,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逾期不再组织考试。

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导读】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已经公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在渝招生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安全有序、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专业考试实施工作,现将《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在渝招生的院校均按本办法执行,市内院校在市外招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当地高中阶段学校,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各在渝招生院校和市内各专业考试考点要加强招生宣传并做好咨询工作。市教育考试院将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等媒体及时公布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广泛周知考生。

  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市教委关于我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市专业统考和招生院校专业校考。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含报考我市统考未涉及艺术类专业),均须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

  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11月9日至18日完

  成普通高考报名和指纹采集,并于11月24日—26日完成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采集。

  (一)报考对象

  符合我市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考类型为历史类(艺术)[13]、物理类(艺术)[17]或高职对口艺术类[69]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报考专业类别

  我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共设5个类别: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简称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编导类、影视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类。除我市专业统考未涉及艺术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我市专业统考。

  各招生院校校考专业类别及其报考要求等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三)信息采集方式及流程

  报考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24日

  9:00-26日18:00期间,通过重庆市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信息采集系统”,按公告登录系统(首次登录须确认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完成信息采集。

  1.报考我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同时选择专业类别、选择考点(或考试时段)、网上交纳报考费等,交费成功方可视为报考成功。美术类设有5个考点,考生只能选择其一,若选报时某个考点容纳人数满额,则只能选择未满额的其他考点。面试类考试时段由考生自行选择,若兼报多个类别须注意错开,若某一时段容纳人数满额,则只能选择其他时段。

  截至11月26日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采集结束后,系统将统一随机编排我市专业统考考生准考证。考生须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通过“考风考纪答题测试”、签署《艺术类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在系统指定时段内自行打印《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我市专业统考。

  2.仅报考招生院校专业校考(我市统考未涉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于2020年12月20日—2021年1月31日期间,

  通过重庆市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信息采集系统”,按公告要求登录系统自行打印《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凭报考证按学校相关要求参加校考。

  二、考试

  我市专业统考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委托考点具体实施;专业校考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一)专业统考

  注:1.音乐类面试科目时间以考点现场公布为准;2.面试科目考点可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对考试时间作合理调整。

  


  



  
(二)专业校考

  除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详见附件1)外,其他综合性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我市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直接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若需单独组织校考,须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直接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校考的科目、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及其时间、地点等由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1.考点设置

  确需在我市设点进行专业校考的市外院校,须于2020年12月20日前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交《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申请材料,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方能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考试或在指定考点以外设置考点组织考试。

  市外高校经批准在渝设点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点统一设置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巴南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联系电话023-62333136;62335791。美术类专业可在四川美术学院设置考点,由招生院校与四川美术学院自行商定。

  2.校考要求

  报考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院校要求凭专业准考证(报考证)参加专业校考。如招生院校校考专业在我市专业统考范围内,考生须先参加我市专业统考并达到我市统一划定的校考资格分数线,方能参加招生院校专业校考。报考资料等相关信息请查阅院校招生简章。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应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受限条款执行。

  (三)各艺术类专业考试院校、考点要严格执行国家及考点所在地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按照院校、考点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于全市各类别艺术专业统考全部结束后统一公布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可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自己的专业统考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也可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区县招考机构申请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对查询到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成绩查询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查看复核结果。

  专业校考成绩由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自行通知考生。

  四、招生录取

  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执行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一)专业分数线

  各类别专业校考资格分数线于艺术类专业统考结束后,由市招生委员会划定并公布,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校考资格线的,

  其同类专业的校考成绩无效。各类别本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专业统考成绩等由市招生委员会综合划定并公布。

  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由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并公布。

  (二)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各类别本专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艺术类各类别招生计划、考生文化总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由市招生委员会综合划定并公布。

  除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外,其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在录取时,凡我市统考涉及的专业须执行相应类别文化分数线。其它我市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如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执行编导类文化分数线,录音艺术、音乐理论、作曲等专业执行音乐学文化分数线,书法、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执行美术类文化分数线,表演(模特)、服装表演执行表演类文化分数线、体育舞蹈执行舞蹈类文化分数线,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执行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分数线。

  (三)志愿及计划编制

  凡在渝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院校,须根据我市专业统考类别及科目编制相应的专业招生计划,不分物理、历史编制,个别专业在渝招生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或“仅历史”的须在计划编制时进行备注说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各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设置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我市艺术类专业招生在认定专业统考成绩的普通本专科批次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五、经费管理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应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交纳报考费。除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各考点和招生院校不得自立项目和标准另行收费。

  考生所交报考费纳入艺术类专业考试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委托各考点财务部门单列专项账户代为管理),供考点进行考试组织、成绩评定、人员选派等相关工作开支。考试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合理开支,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核算经费收支。

  六、违规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工作人员,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其他处理。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名单

  2.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登记表

  附件1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名单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经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大学江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4个本科专业),

  内蒙古艺术学院(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本科专业),苏州大学(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4个专业),浙江传媒学院(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专业),浙江理工大学(限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5个专业),浙江音乐学院(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下属成龙影视传媒学院,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3个专业)

  附件2

  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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