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满分作文250字范文:青春的味道

  青春是什么?是苦涩的未熟的果,还是清澈的水,是幸福的泪,还是苦恼的包袱?曾经的总是这样疑问青春的感觉。直到上了中学,真正的自己体验到了青春,才知道它的真正的味道。

  青春总有那么多的烦恼做小音符,谱成一曲曲苦涩的歌。站在蓝天下,我想快长大,不在受苦恼的折磨。太多的作业,让我乏味,苦恼,每天在题海中拼命的挣扎,却总也找不到上岸的树干,哪怕是一块浮木我也庆幸啊,只能整天的盲目的漂呀漂,没有方向,没有目的,有的只是身心的疲倦还对未来的迷茫。父母和老师的教诲还不时的在耳边回响,“二十一世纪是竞争激烈的世纪,是要渊博的知识才能撑起一片天的世纪,你不努力长大可就要被社会淘汰了----“是的,也许我们的青春是建立在学习的基础上的,所以也就充满了希望。

  青春是天真的,在小学时,看到那些在中学上学的大哥哥姐姐们,每天面无表情的来来回回,我常想到了青春年代,我们是不是就不在每天幻想和打闹了呢?进入中学,才发现青春年代仍是充满天真色彩的,我们下了课,仍经常在一起幻想,看漫画,打闹,丝毫没有变。原来青春到了,并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

  我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呢?我要是变成一个像比尔。盖茨的世界大首富多好!我可不可以变成一只长着翅膀的天使,在云间自由自在的飞来飞去呢?我若是一滴露水多好,渺小却又不是伟大,晶莹剔透,有时还可以化做一滴生命之泉,滋润枯竭的庄稼。我要是有一个机器人多好,每天替我写作业,我就解放了------青春是充满幻想的季节。

  青春的我们是叛逆的,总是想摆脱家长的束缚,自己飞。所以,我不愿意将自己的心里话给父母说,也讨厌他们插手管我的事情。还经常和他们吵架,这就给我们的青春时代又添上了一缕愤怒的色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知道,我们是一只只充满憧憬的风筝,总想摆脱绳子,可以自己飞,我们哪里知道,断了线的风筝寸步难行!所以青春又是充满人生哲理的。

  已经密密麻麻的写了1/4的青春组歌,画了不少青春年华,青春的味道到底是什么,我还是不知道,更确切的说是总结不出来。

中考满分作文400字大全: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

  在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上,难免会遇到许多的不顺心和挫折。这时我们就需要去面对它,去战胜它。那么不顺心和挫折就会不攻而破;那么你就会向成功跨进了一小步。因此,我认为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
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所以刘翔才能战胜伤痛。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刘翔因伤而退赛,但在这两年里,刘翔不断地做复健工作,不断的练习,终于凭借自己的毅力,重回赛场。在刚刚过去不久的亚运会中,人们惊喜的看到这位“栏上飞人”重回赛场,成为了亚运会的第一名三夺110米栏冠军的选手;由此可见,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
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巴尔扎克因此成为了一代文学巨匠。法国巴尔扎克曾经有一段非常艰难的经历。父亲想要他成为一位律师,对于儿子的写作梦想不给予支持,甚至断了儿子的经济供给。无门可走的巴尔扎克只得凭借自己去走自己的人生道路。他一次次像报社投稿,但却一次一次遭到退稿,但是他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毅力,最终成为了一代文学巨匠,名垂青史。那一篇篇的退稿见证了他的毅力是如此坚定。所以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
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马云成就了阿里巴巴帝国。马云第一次高考数学只考了1分,第二次高考数学只考了19分,比第一次进步了18分。第三次数学考了八十几分。马云想既然我的理科不行,那么我一定要成为杭州的英语才人,马云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毅力,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子。后来,还成就了阿里巴巴帝国的宏大事业。因此,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
古今中外还有许多人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西汉的司马迁凭借着自己的毅力写出了《史记》,盲人海伦?凯勒……所以只要有毅力就能战胜困难。
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拥有毅力的人生会更加的精彩!
【点评】文章处处点题,凸显成长路上需要一点毅力的主旨。文章采用总分总的结构,不论是开头的直奔主题,还是分论部分的每一个例证后面,亦或文章的结论部分,适时点及“毅力”二字,扣题准确。

中考满分作文950字:告别--一种胆

  鱼儿告别池塘,你认为她会没命?不,她在追求属于自己的江河;鸟儿告别竹笼,你认为她会饿死?不,她在追求属于自己的山林;石子告别高山,你认为他会孤独?不,他在追求属于自己的天地……
自然界中的万物都在尝试告别,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追求。我不得不说:告别是一种胆魄。
诸葛孔明深居隆中,以躬耕为乐,吟唱为趣,似乎无意于征战,但他常自比管仲、乐毅,可见他早有出将入相之志,因此即使刘备不上演三顾茅庐,诸葛亮也终会登门自荐。因为他告别隆中安逸的生活而投身艰苦卓越的政治斗争,不失为一种胆魄。
陶渊明本为朝廷官员,但他厌弃官场黑暗,追名逐利,因此他弃官隐居,放弃了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因为他有自己的追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他告别权贵,摒弃世俗,投身秀美山水的情怀,绝对是一种胆魄。鲁迅本来一直投身医学,希望用治病来救中国,但他后来发现在中国人身上的不止是病痛,更是心灵与思想的病魔,因此他弃医从文,拿起笔杆这把利剑为中国人剔除心灵的伤痛,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气节也从笔尖中向外四射,因为他有自己的追求--振新中华。他告别医学,走上了文学这条无止境之路,无疑是一种胆魄。
如今,我坐在中考的考场上,应该说是战场上,只是一个追求--尽力一战。我告别一切杂念,置身于这战场上,似乎看见了胜利的希望之光,这难道不是一种胆魄吗?
鱼儿告别池塘,可能面对干涸;鸟儿告别竹笼,可能面对死亡;石子告别高山,可能面对寂寥,但他们有自己的信念,因此他们选择了告别,闪耀着豪迈的胆魄之光,开始寻求最适合自己的地方的征程……
【点评】作者看问题别具匠心,他从告别本身发现了理趣--告别是一种胆魄。文章采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先摆出自然界中的种种告别现象,然后归纳出结论;接着又列举人类社会中的各类告别故事,顺水推舟地得出结论:告别是一种胆魄.作者从人们熟悉的自然现象着手,把深奥的道理讲得通俗易懂;全文思路清晰,论理清楚,修辞恰当,语言较有内涵。足见作者有较高的语文素养。胆魄是指处理事情所具有的胆量、胆识和果断的作风。基于此,诸葛亮一例的阐述还有待斟酌,陶渊明归隐田园也并非寻求征程

中考满分作文500字大全【三篇】

  【导读】假如你曾有过虚度的时光,请不要以叹息作为补偿;明天的路途毕竟长于逝去的岁月。快迈步,前面相迎的是幸福的曙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中考满分作文500字大全【三篇】》供您查阅。

  

  

【篇一:长跑】

如果我说我喜欢长跑,估计没有人会相信。也难怪,一个跑八百米都要用四分多钟的女孩子,竟然会喜欢而不是痛恨长跑,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是,我就是喜欢长跑。
这种喜欢应该是从高中开始的吧。
高中三年,我曾环绕西湖跑过几次,因为这是我们学校的传统项目。每年12月,我所在的中学便会组织一次环湖跑,全校同学人人都得参加。这是大家一年中最痛苦的一天,我们总是盼望着能出点什么意外,比如天突然下雨了,又比如自己忽然生病了,以便可以逃避,但能如愿的却很少。
对于在跑步,尤其是长跑方面不太行的我来说,尤其痛苦。至今。
我还清晰地记得每次跑前的状态:两腿发软,心跳加速。开始跑时,我总是夹在中间,跟着大家一起向前冲去,起初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可是,渐渐地,气粗了,脚步也放慢了,似乎有些跑不动了。看着一个个同学从我身边经过并跑到了我的前面,心里十分地着急,却又力不从心、无可奈何。很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休息,还能喝口水。但我知道,只要一停下来,就会立刻成为最后一个,因此只能咬紧牙关继续坚持。腿隐隐约约地痛起来了,气越来越粗,脸涨得通红,汗水不停地流下来,可是还是只能坚持。
然后,可能是过了极限的缘故吧,整个人轻松了起来。一边保持着匀速前进,一边有空打量四周。西湖里泛着的轻舟,岸边有着古老年月的遗迹和建筑,还有远处青翠的宝石山和亭亭玉立的保椒塔,才发现,原来每天习以为常的景致竟是如此的美好。也正是在此时,忽然发现,终点就在眼前,于是深深吸了口气一鼓作气地跑到了终点。一阵累之后,竟然发现自己似乎很轻松,心情也特别地舒畅。
从前在《世说新语》中看过有关画家顾恺之的一个小故事:顾长康吠甘蔗,先食尾,问所以,云“渐至佳境”。我想,用“渐至佳境”来形容我对于长跑的感受,是最贴切不过的了,这也许便是长跑的魅力所在吧。
我喜欢长跑,虽然我跑得很慢。我喜欢长跑,我享受那种战胜自我的过程和酣畅淋漓的快感。
我试图将我的这些感受描述给我现在的朋友听,她们似乎有那么一点明白了:“原来你就是这样喜欢长跑的啊。”然后又补上一句:“幸好我们学校没有这样的活动。”是啊,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遗憾呢。
很多事情,也许是你最讨厌最厌恶最痛恨的,但是,不去试试,又怎么知道你不会喜欢呢?人生的遗憾,大抵如此。

【篇二:我的父亲】

我的爸爸可是我们家中的幽默天王了。在家中,不管问什么问题,他总是以十分幽默的方式给回答了。有一件事,就可以很好的证明我所说的话。
有一天晚上,我和爸爸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在放广告之时,我又开始用心地看起了《三国演义》,看到了一半,我开始问爸爸一些关于三国的问题了。

  “老爸,常山赵子龙是怎么死的呀?”我问爸爸。

  爸爸不假思索的说:“赵子龙因为太爱看电视了,看到晚上12点,困死了。”还故意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说。

  我气得大叫:“可恶的老爸,我可是在一本正经的问你呢!”爸爸看了我一眼忙说:“消消气,消消气,气多了,肚子会变成球的。”这时,妈妈走了出来,他又叫道:“汤圆,给我炒碗蛋炒饭。”

  我看问不成了,便又问了别的问题:“刘备的五虎将是哪几个人啊”“哦?是关羽、张飞、黄盖……”“你来说呀!”我叫道。“……啊,我想不起来了。你自己去看那本书吧。”爸爸边说边装出一张傻傻的样子,“当然你也能问我,不过……”“不过什么?”我问。“不过要一百元小费。”爸爸笑嘻嘻的说。“啊,我倒!我*!”我大喊道。“*无效!要知道,一切*都是纸老虎!”爸爸说。

  电视开始了,我们的争论告一段落。

【篇三:我会记得】

在冗长的时光走廊里信步,记忆的花朵次第开放。拾一瓣碎花,沉淀后的香气萦绕在指尖,温柔地将我的思绪牵回故乡。
我出生在温婉多情的水乡,黑瓦白墙的屋子在河两岸并肩而立。小小的乌篷船从水上摇过,船娘有醉人的眼波和乌溜的秀发。岸上有邻家女人们持一口吴侬软语闲话家常。
我熟悉这个小镇的每一寸土地。哪里的荷花开得最美最多,哪里的菱角结得最清最甜。镇头那个卖花布裙的女人最厚道礼貌,挑担子卖藕的人里要数李家爷爷,一块钱随便挑。烟柳画桥,流水浮灯,浸润着水气的风,夹杂着桃花的雨……我在水乡的滋养中长大,我爱惨了这片土地,恨不得将骨血也化成这里的一泓清泉才好。
这么美的地方,我却怎么也想不到,我将离开她。那飞来横祸就这么突然地到来了。
一纸文书降下。阿爸愁容满面地签上字,我家的白墙外涂上了大大的“拆”字。放眼望去家家皆如此,血红的大字触目惊心。这么美丽的地方,为什么要被摧毁?只是因为它跟不上时代了吗?我想不通。
动工那天我从新家里跑出来看,那可怕的怪物推倒了魏家的屋顶,打破了孙家的墙。我突然想到青石街巷的夹缝里还有一枝榴花,可放眼望去漫天沙尘遮蔽了我的眼,哪里还找得到那一点殷红?我忍不住蹲下身,大哭起来,那个水做的小镇化作梦里一个挥不去的倩影,除了我,还有谁记得她?
又过了几年,繁华的商业街平地而起,终于一点也找不见从前的模样了。我从喧嚣繁华的夜市穿行而过,默默地想着:我会记得她,长长久久记在心里,乌篷船,黑瓦白墙,夹缝里的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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