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导读】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0年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已经公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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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考试内容及分值

  【导读】从西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0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通知》了解到2020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考试内容及分值情况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类 别 科 目 分 值 备 注
美术与 设计 学类 素 描 100 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速 写 100
色 彩 100
音乐学类 初试 基本条件测试 合格、不合格 1.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作为考生艺术加试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2.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试大纲见附件1、2。
乐感测试 100
声乐演唱 100
复试 基本乐理 50(笔试)
视唱练耳 50(面试)
声乐演唱 50(面试)
舞蹈与器乐展示 50(面试)
舞蹈学类 初试 面试 60
基本条件测试 140
复试 艺术素养 110
专业能力 90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二)音乐学类: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四)考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中的一类报考,不能跨类混报。

  拉萨考点考生无须自带画架,统一提供;昌都考点考生需自带画架。

2020年贵州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表

  【导读】从贵州招生考试院了解到,贵州发布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0年浙江美术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导读】美术高考网从浙江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0年浙江美术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美术高考服务平台(http://www.zjzs.net/)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浙江美术高考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2020年浙江美术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以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美术高考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zjzs.net/)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报考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美术高考成绩信息。

  

提示: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

  

  

2020年浙江美术高考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zjzs.net/

  

录取规则

  1、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该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该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等学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该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5、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6、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本科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

  7、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须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相关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学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

  8、对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学校,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可按照相关工作规程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商有关招生学校确定。招生学校必须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录符合该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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