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泰安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通知

  【导读】从泰安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山东泰安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通知已经发布 ,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学: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21〕5号),各公办普通高中对指标生、统招生等级成绩提出了要求,现予以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

  泰安市教育局基教科

  2021年5月31日

  关于公布2021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通知.pdf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导读】艺术高考网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及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除可以选择报考音乐学相关专业外,也可以选择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相关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则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因此,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

  


1.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的考生,除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外,还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查看是否获得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资格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资格。

  


2.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名单中,除只报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考生外,还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

  


3.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统考合格考生在成绩查询时,除可以查询到本人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之外,还可查询到所报考的声乐演唱类型和器种类型的总分排名。例如:声乐类型为美声唱法的考生,可查询到其在所有美声唱法考生中的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总分排名,该排名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的考生。再例如:器种类型为钢琴的考生,可查询到其在所有钢琴考生中的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总分排名,该排名中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

  


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音乐学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

  


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4.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5.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考生

  


6.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考生

2021年7月辽宁朝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间:5月17日至26日

  【导读】会考网根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公布的《2021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1年7月辽宁朝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安排在5月17日至26日期间。具体如下:

  

报名对象

  

  辽宁省普通高中高一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参加过辽宁省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考试科目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相关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辽宁朝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5月23日;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

报名办法

  

  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

  1.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选择“网报中心”,进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xysp.lnzsks.com/)填报基本信息;考生也可使用手机在以上两个网址扫描二维码下载“辽宁学考”APP,填报基本信息。

  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提交并保存。

  报名点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原则上普通高中在籍考生的报名点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未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考生的报名点为原学籍所在中学;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其他学校的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报名点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其他考生的报名点为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于考生填报基本信息前告知考生所属报名点。

  实行朝鲜语、蒙古语授课的民族中学考生必须选择 民族语言答卷类别。

  2.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或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报名资格审查。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和普通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学籍注册时间);其他人员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和最后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现场采集考生面颊特征和指纹信息,并通过身份证件核验本人报名基本信息。考生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中性别、民族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方可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采集面颊特征即采集考生照片(背景须为蓝色);无法采集考生左右食指指纹信息时,采集拇指指纹信息。

  3.报名确认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情况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才为完成报名。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数据的整理、校验,并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考生须签写《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报名入口

  

  

2021年7月辽宁朝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2021年江苏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导读】从扬州大学了解到,2021年江苏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2021年我校在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山西、江苏六省招收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湖南、河南、河北、贵州、山东、江苏六省招收音乐类专业考生,在山东、湖南招收摄影摄像类专业考生。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考试安排

  1.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注:

  (1)音乐类、音乐舞蹈类专业为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时按专业类进行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分解到具体专业。

  (2)有统考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3.报名

  ⑴学校组织使用网络考试APP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详见学校招生公告)。

  ⑵报名费、考试费:音乐舞蹈类200元;摄影摄像类、摄影类200元。

  4.考试时间、科目及形式

  详见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扬州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网络考试说明》。

  5.考生自备乐器、用具。

  6.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7.校考成绩于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zhaoban.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可申请复核成绩,但不复评考卷。提供考生通讯地址的省份将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不提供考生通讯地址的省份校考合格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校考成绩及合格证信息学校将导入阳光高校艺术类交互平台,呈送各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作为高考录取依据。

  二、文化考试

  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全国(省)统一文化考试。

  三、志愿填报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考生可根据个人成绩和志愿,自主报考我校。

  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或《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四、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合格人数确定办法

  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上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2.录取办法

  (1)校考考生

  ①音乐类专业

  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分达省音乐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②摄影摄像类专业

  湖南省考生:文化分达省摄影摄像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其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分达省摄影摄像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其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非校考考生

  ①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②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复核复测

  所有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专业能力复测。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1.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具体收费标准。2020年为6800元/生·年。

  2.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七、监督机制

  1.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

  2.设立专门的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派驻监察专员办、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的监督。聘请相关领域的校外专家组成仲裁组,对考生专项测试申诉进行仲裁。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特殊类型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该省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历史资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合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学校将及时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公布。

  5.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15150825644(招办)。

  八、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音乐类联系人:韩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366487971618

  摄影类联系人:邱老师、钱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514—879750158797233687971618

  九、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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