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艺考区外院校校考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1日
【导读】从新疆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新疆2020年艺考区外院校校考安排在2020年2月26日-3月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成功报考取得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号。
(二)参加美术、音乐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达到我区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相应合格线。
(三)持有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打印及盖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校考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类别。
三、校考时间、地点
区内校考院校校考时间确定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区外院校在我区组织校考地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1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严格监督、检查校考相关工作。
四、校考专业
(一)我区2020年组织了美术类(含设计学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其它艺术类专业因暂时不具备条件,未组织统考。自治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院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确有校考需要的,高校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应面向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二)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要求自行参加校考。
(三)自治区统考未涉及且院校不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院校可以直接认可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区内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但必须报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进行说明。
(四)除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五)考生报考我区艺术专业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高校负责通知考生。
(六)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七)高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高校负责向社会公布。
(八)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以及高职(专科)院校,属我区统考范围的专业,直接使用我区统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九)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
五、笔试、面试要求
校考考评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妥善保存1年,以备复查。
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六、成绩报送和公布
(一)校考院校要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中上传校考成绩。我区2020年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信息报送须通过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各高校务必按规定操作程序办理。对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专业考试信息或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投档、录取的,由高校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解释处理。我区不再单独接收院校艺术类校考成绩。
(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0年1月30日前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http://www.xjzk.gov.cn。
(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2020年6月上旬在新疆招生网站开通考生艺术校考成绩查询功能。
七、考风考纪
(一)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校考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按照“阳光、安全、公平、公正、规范、平稳”的原则,加强对校考组织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肃考试纪律,从严查处违规行为,为全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和谐、有序、公平的考试环境。
(二)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四)校考期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点的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进行检查和监督。
八、校考管理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区外高校在我区组织校考的审核、管理,并及时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审核通过的招生院校名单和校考信息。
(二)如确需跨省来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须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方能在我区指点的考点组织校考。未经我院同意,擅自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专业测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在我区组织校考的院校应按要求及时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以下称校考申请表)等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按照考试管理规定在我区组织校考。校考申请表请自行下载填写,于2020年1月10日前传真至0991—8752302。
(四)区内组织校考院校,考试方案须报我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原则上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如确需在其它地、州、市设点,须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报地、州、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
(五)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组织校考。
九、其他
(一)自2020年起,我区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属计划类型全部文化课考试科目考试,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二)设点院校须根据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考试的准备工作。设点院校须将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我院备案。
(三)本办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四)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区外在疆校考点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联系人:俞永江
联系电话:0991—8753876传真:0991—8752302
纪检监督电话:0991—8758128联系人:阿不力米提·卡依木
新疆师范大学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丽娟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2020年四川阿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导读】会考网从四川省教育厅了解到,2020年四川阿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或直接点击下面链接进入四川阿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2020年四川阿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进入“查询中心”、选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证件号、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获取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
提示: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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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通知
【导读】从西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0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以下简称“艺术加试”)工作,规范艺术加试环节和流程,确保艺术加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区2020年艺术加试继续实行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三个类别的统考,由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艺术加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报名条件参照《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加试报名。我区设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西格办和西藏民族大学9个报考点。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5日。
考生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逾期不再补报。届时,须向报名点交验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卡)的原件,领取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0.182.46.134:8001)填写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领取《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名点盖章有效)。参加本次艺术加试报名的考生不需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普通类考生报名。
(二)准考证领取
我区艺术加试设拉萨和昌都两个考区,考生自主选择考区。凭有效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拉萨考区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纳金校区),昌都考区为昌都市教育局招生办。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20日(9:30—18:30)。
(三)参加区外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凭登记表参加招生院校艺术加试,相关事宜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区 | 类别 | 考试时间 | 考试安排 | 考试 地点 |
拉 萨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12月22日 | 素描(09:30-12:30) |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纳金校区) |
速写(13:00-13:30) | ||||
色彩(15:00-18:00) | ||||
音乐学类 | 初试:12月23日-24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
复试:12月25日-26日 | 笔试09:30-10:30;面试11:00开始 | |||
舞蹈学类 | 初试:12月23日-24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
复试:12月25日-26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
昌 都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12月22日 | 素描(09:30-12:30) | 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
速写(13:00-13:30) | ||||
色彩(15:00-18:00) | ||||
音乐学类 | 初试:12月28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
复试:12月29日 | 笔试09:30-10:30;面试11:00开始 | |||
舞蹈学类 | 初试:12月28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
复试:12月29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
备注 | 考生持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类 别 | 科 目 | 分 值 | 备 注 | |
美术与 设计 学类 | 素 描 | 100 | 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 |
速 写 | 100 | |||
色 彩 | 100 | |||
音乐学类 | 初试 | 基本条件测试 | 合格、不合格 |
1.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作为考生艺术加试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2.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试大纲见附件1、2。 |
乐感测试 | 100 | |||
声乐演唱 | 100 | |||
复试 | 基本乐理 | 50(笔试) | ||
视唱练耳 | 50(面试) | |||
声乐演唱 | 50(面试) | |||
舞蹈与器乐展示 | 50(面试) | |||
舞蹈学类 | 初试 | 面试 | 60 | |
基本条件测试 | 140 | |||
复试 | 艺术素养 | 110 | ||
专业能力 | 90 |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二)音乐学类: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四)考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中的一类报考,不能跨类混报。
拉萨考点考生无须自带画架,统一提供;昌都考点考生需自带画架。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分省招生计划艺术院校。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参加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我区对外公布的提前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艺术类本、专科批次外的非艺术类专业。
(二)未参加我区统考艺术加试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五、在藏进行艺术类专业加试院校的管理
(一)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于2019年12月25日前,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交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3),接受区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艺术加试费用。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务必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商定有关加试场地、考务安排等具体事宜。必须向社会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内容必须包括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详细说明。
六、成绩公布、复查及证书发放
(一)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艺术加试成绩将于2020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自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点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呈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重新复核考生成绩,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附件5)。
(二)统考艺术加试合格证由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制作。如有需要,考生可持艺术加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取统考艺术加试合格证,到报考点招生办领取统考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单。
七、违规违纪处理
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考区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工作的管理,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凡是有违反诚信考试的行为,即日起将同时报送自治区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网络登记。
八、保障措施
(一)自治区招生办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邮政编码:850000,电话:0891-6322440,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学招生办电话:0891-6405900,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市招生办电话: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二)举报电话:0891-6599819、0891-6335325(兼传真)。
九、其他
(一)请各地市尽快将通知转发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需缴纳专业加试费100元/人;参加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考生需缴纳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收费形式主要为POS机收费。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附件:
1.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2.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3.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
4.2020年西藏自治区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复查申请
5.2020年西藏自治区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复查证明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
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初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一)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身体条件、手指条件);
2.女生身高1.5米以上,男生身高1.6以上;
(二)乐感测试(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节奏模打50分;
(三)声乐演唱(100分)
二、复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一)基本乐理(笔试,50分)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视唱练耳(面试,50分)
1.节奏视唱:视读节奏。
2.看谱即唱:固定唱法或首调唱法均可,视唱单声部(无升降号调)。
3.说出指定调的正三和弦原位、转位。
(三)声乐演唱(面试,50分)
清唱一首歌曲。
(四)舞蹈与器乐展示(面试,50分)
自选舞蹈或演奏一曲,类别不限。(有器乐演奏等特长生可在此展示)。
附件2
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初试(200分)
(一)面试(60分)
1.身高测量(合格、不合格)
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2.目测外形(50分)
查看身体有无缺陷,身体有缺陷者定为不合格;对身体基础条件,外观气质形象进行评分。
3.语言表达(10分)
考生自我介绍,时间要求三分钟内,考查考生语言表达能力。
(二)基本条件测试(140分)
1. 柔韧测试(70分);
2. 弹跳测试(50分);
3. 旋转测试(20分)。
二、复试(200分)
(一)艺术素养(110分)
1. 歌曲演唱(曲目自定,30分);
2. 舞蹈动作模仿(教师示范,学生现场模仿,30分);
3. 即兴表演(现场抽取音乐即兴表演,50分)。
(二)专业能力(90分)
1.技巧组合展示(可自备音乐,30分);
2.艺术表现力(自备3分钟以内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要求音乐为CD格式,60分)。
2020年北京崇文第一次普通高中会考时间:2020年1月5日至7日
【导读】崇文会考网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北京市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了解到,2020年北京市崇文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已公布,安排在2020年1月5日至1月7日期间举行,具体如下:
2020年北京市崇文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月5日至1月7日。
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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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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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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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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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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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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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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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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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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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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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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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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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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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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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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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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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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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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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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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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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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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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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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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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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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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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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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