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导读】会考网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西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安排在11月2日到9日期间举行,具体如下:
(一)2020年西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11月2日到9日报名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确认考试信息,均视为自愿放弃,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二)2020年西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http://xk.zsks.edu.xizang.gov.cn:8082(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可以从网站上下载。
(三)网上信息确认部门设在报名点学校、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和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
(四)为防止个别学生信息漏报或错报,考生所在学校和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认真组织核对,加强对报名数据的审核,以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须及时沟通,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五)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须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其标准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2元/科·人。
2020年西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
【导读】会考网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西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已公布,报名时间安排在11月2日到9日期间,具体如下:
报名办法
(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高级中学负责具体实施,社会考生由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
(二)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以网上注册报名,选择户籍所在(或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市)考试招生机构网上确认。
报名信息采集
(一)报名时间:11月2日到9日报名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确认考试信息,均视为自愿放弃,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二)报名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http://xk.zsks.edu.xizang.gov.cn:8082(西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可以从网站上下载。
(三)网上信息确认部门设在报名点学校、各地(市)考试招生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和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
(四)为防止个别学生信息漏报或错报,考生所在学校和地(市)考试招生机构须认真组织核对,加强对报名数据的审核,以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须及时沟通,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五)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须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其标准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2元/科·人。
2020年黑龙江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及科目:12月5日至6日
【导读】会考网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黑龙江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及科目已公布,会考时间安排在12月5日至6日期间,具体如下:
考试科目及时间
1.2020年黑龙江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在12月5日至12月6日,黑龙江省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地市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朝语文和汉语文或蒙语文和汉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或日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
语文、数学和外语学科考试在11月末前完成,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考试在10月25日前完成。
考试组织管理
1.明确责任主体,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要高度重视学考工作。各级招生考试部门、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确保考试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关键和重点岗位要实行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学考组织实施的意义、政策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
2.严防严控疫情,保障考试安全
学考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状态下安全有序进行,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20]58号)和省招考院《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黑招委[2020]2号)文件执行,实行考务、防疫双线并管,压实属地、主体、主管、岗位职责,加强联防联控,把握关键环节。如受未来疫情发展变化影响,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考试管理
(1)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学考纳入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各地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学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部署的学考工作,领导、组织实施本地学考的全面工作,并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
(3)把好学考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关。
由各地学考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非普通高中教师承担考务工作;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防疫工作要求、职业道德、考务管理、作弊识别等方面的培训,全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及健康情况承诺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把好试卷安全保密关。各地学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全省统一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保密管理,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考试工作首位,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对于不执行保密要求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各地要制定应对通讯工具作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继续加大对通讯工具作弊的整治力度。
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考前各种助考微信及QQ群的打击力度。
(6)严把考试入场检查关。杜绝考生佩戴手表、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对于违纪作弊考生及玩忽职守人员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黑教基〔2008〕226号)认定与处理。
(7)各地要制定冰雪等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考点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合理组织考生待考,确保考试、考生安全。
4.规范考试场所,加强安全防控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各地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以及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防范水平。
(3)考前要逐一检查防疫用品、安检设备、播音系统、备-5-用电源和考场挂钟等设备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4)考点在考试期间必须按照防疫要求进行全程封闭管理,不得安排与考试无关的一切工作与活动。教育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保障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环境与安全。
(5)由地市组织的考试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执行,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将在考试期间对考试管理进行督查、巡视。
5.严肃违规查处,维护公平公正
(1)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使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考试纪律,知晓违规违法行为的后果,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全员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试安全责任书》。
(2)全省各地对所有考点要逐级采取巡视、派人进驻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
(3)各考区、考点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严肃查处考试违纪作弊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4)《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发布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学考专区,网址:http://www.lzk.hl.cn/gzxkyz/,供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备考使用。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作弊案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同时,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导读】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选择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至18日。
(三)考试类别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各个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受报考本科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在我省本科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四)报名办法
1.填报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在选择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时,应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选3个。
2.填报专业考试类别。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以及校考选项中选择一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校考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统考开设范围内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校考的专业,选择相应统考考试专业类别;如果校考的专业类别我省统考未开设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
3.选择备考曲目和乐器。声乐类考生在《海南省普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的说明》(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艺术统考说明》)规定的《演唱作品曲目库》中自选3首歌曲,并在报名系统内的“备考曲目”栏目里勾选相应的曲目,考试时现场在备考的曲目中随机抽取其中1首歌曲进行演唱。
器乐类考生,如使用的乐器在《艺术统考说明》规定的《器乐演奏曲目库》中,则须在《器乐演奏曲目库》中选2首曲目,在报名系统内的“乐器”栏目勾选自己使用的乐器,并在“备考曲目”栏目里填写相应的曲目名称;如使用的乐器不在《艺术统考说明》规定的《器乐演奏曲目库》中,则在报名系统内的“乐器”栏目勾选“其他乐器”,输入自己使用的乐器名称,并在“备考曲目”栏目里填写2首备考曲目名称(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广东音乐家协会、上海音乐学院考级教材四级(含四级)以上作品方可作为备考曲目)。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1首曲目进行演奏。考生背谱演奏。
4.网上缴费。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每人160元);仅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须缴纳省级统考考试费。报名费的缴纳均在网上进行,缴费时间截至2019年11月21日17:30,逾期未缴费的,不予安排考试。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或未在网上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二、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6月7日至10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类专业考试科目:新闻播报、作品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6.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临摹1、临摹2、创作。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等专业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至29日。
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2.美术、书法等专业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
考试地点:琼山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南侧)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各类别考试形式、科目、内容及要求详见《艺术统考说明》。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
(四)考试安排
参加艺术省级统考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4日至28日,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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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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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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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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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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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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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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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视唱(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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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视唱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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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写乐理(9:0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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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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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视唱 (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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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视唱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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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写乐理(9:0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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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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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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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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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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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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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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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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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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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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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8:30-11:00)速写(11:2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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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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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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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摹1(8:30-9:50) 临摹2(9:50-10:40) 创作(10:4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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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参加美术类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用品;参加书法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毛笔、墨汁、画毡、黑色签字笔等用品。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考试作弊;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监考人员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
5.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或绘画;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报考美术类和书法类的考生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或绘画,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离开依次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面试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试时间在编排准考证时随机生成)到指定地点侯考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2.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编号,并将编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
3.禁止考生在考场内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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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不得自带伴奏,由考场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老师,考生也可以清唱;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编排准考证时将随机安排考生面试时间段,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器乐类考试的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6.视唱考试中,当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视唱曲的第一个音后,考生按照试题要求,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7.参加舞蹈类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伴奏音乐,格式统一为mp3,考生须在11月18日前将伴奏音乐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伴奏音乐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nsksjgaokao@163.com。因发送逾期、未发送、未按照规定方式命名、未制成mp3文件等原因,导致考试时无伴奏音乐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参加主持与播音类的考生在才艺展示环节需伴奏音乐的,须自行准备,格式统一为mp3,载体统一为CD光盘。
9.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将通过我局网站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在2020年1月13日后登陆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要到有关院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 “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对取得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各科成绩,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省级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对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市县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考前要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各市县速将本通知转发本考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2.2020年海南省普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的说明
海南省考试局
2019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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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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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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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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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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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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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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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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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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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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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和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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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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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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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造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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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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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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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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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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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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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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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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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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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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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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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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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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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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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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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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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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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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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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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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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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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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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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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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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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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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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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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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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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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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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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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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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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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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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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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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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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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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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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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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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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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附件2-艺术类专业考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