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鹤岗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及科目:12月5日至6日

  【导读】会考网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黑龙江鹤岗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及科目已公布,鹤岗会考时间安排在12月5日至6日期间,具体如下:

  

  考试科目及时间

  1.2020年黑龙江鹤岗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在12月5日至12月6日,黑龙江省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地市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朝语文和汉语文或蒙语文和汉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或日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

  语文、数学和外语学科考试在11月末前完成,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考试在10月25日前完成。

  考试组织管理

  1.明确责任主体,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要高度重视学考工作。各级招生考试部门、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确保考试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关键和重点岗位要实行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学考组织实施的意义、政策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

  2.严防严控疫情,保障考试安全

  学考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状态下安全有序进行,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20]58号)和省招考院《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黑招委[2020]2号)文件执行,实行考务、防疫双线并管,压实属地、主体、主管、岗位职责,加强联防联控,把握关键环节。如受未来疫情发展变化影响,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考试管理

  (1)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学考纳入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各地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学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部署的学考工作,领导、组织实施本地学考的全面工作,并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

  (3)把好学考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关。

  由各地学考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非普通高中教师承担考务工作;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防疫工作要求、职业道德、考务管理、作弊识别等方面的培训,全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及健康情况承诺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把好试卷安全保密关。各地学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全省统一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保密管理,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考试工作首位,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对于不执行保密要求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各地要制定应对通讯工具作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继续加大对通讯工具作弊的整治力度。

  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考前各种助考微信及QQ群的打击力度。

  (6)严把考试入场检查关。杜绝考生佩戴手表、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对于违纪作弊考生及玩忽职守人员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黑教基〔2008〕226号)认定与处理。

  (7)各地要制定冰雪等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考点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合理组织考生待考,确保考试、考生安全。

  4.规范考试场所,加强安全防控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各地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以及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防范水平。

  (3)考前要逐一检查防疫用品、安检设备、播音系统、备-5-用电源和考场挂钟等设备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4)考点在考试期间必须按照防疫要求进行全程封闭管理,不得安排与考试无关的一切工作与活动。教育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保障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环境与安全。

  (5)由地市组织的考试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执行,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将在考试期间对考试管理进行督查、巡视。

  5.严肃违规查处,维护公平公正

  (1)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使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考试纪律,知晓违规违法行为的后果,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全员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试安全责任书》。

  (2)全省各地对所有考点要逐级采取巡视、派人进驻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

  (3)各考区、考点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严肃查处考试违纪作弊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4)《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发布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学考专区,网址:http://www.lzk.hl.cn/gzxkyz/,供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备考使用。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作弊案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同时,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2020年四川巴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导读】会考网从四川省教育厅了解到,2020年四川巴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或直接点击下面链接进入四川巴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2020年四川巴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进入“查询中心”、选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证件号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获取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

  

提示: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

  


2020年四川巴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0年海南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告

  【导读】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20年海南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告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定于2019年12月28至29日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等专业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其中听写、乐理考试时间为12月29日下午15:00-16:40。

  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龙昆南路99号)

  

时间 类别 12月28日 12月29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声乐类 演唱、视唱 听写 乐理
器乐类 演奏、视唱 听写 乐理
舞蹈类 基础测试、剧目表演和即兴表演
主持与播音 新闻播报、作品朗读、即兴主持和才艺展示

  2.美术、书法专业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见下表:

  

时 间 项目 12月28日
上午 下午
美术类 素描(8:30-11:00) 速写(11:20-11:50) 色彩(14:30-17:00)
书法类 临摹1(8:30-9:50) 临摹2(9:50-10:40) 创作(10:40-11:30)

  考试地点:琼山中学高中部(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6-2号)

  琼山华侨中学高中部(琼山区凤翔东路2号)

  (二)准考证打印

  参加艺术省级统考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5日至29日,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用品

  1.参加美术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画板、画笔等用品。

  2.参加书法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毛笔、墨汁、画毡、黑色签字笔等用品。

  3.参加声乐专业考试的考生需自备3首自选备考演唱歌曲的乐谱,面试现场抽取1首演唱,入场后将考试曲目的乐谱(也可以清唱)交给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老师伴奏,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

  4.参加器乐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现场在2首备考曲目中随机抽取1首演奏。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5.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自备剧目表演的伴奏音乐;参加主持与播音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才艺展示的伴奏音乐需自行准备。

  6.舞蹈考生剧目表演和主持播音考生才艺展示的伴奏音乐须使用标准CD光盘或U盘载体,刻录为音频(音乐)CD格式,不得刻录为数据文件,否则因不能播放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美术、书法和听写乐理笔试须知

  1.考生在开考前40分钟须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仍未进行身份验证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方可提前交卷离场(速写考试不得提前离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违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3.考生对试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有关内容;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4.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离开依次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和答卷带出考场。

  四、声乐、器乐、舞蹈和主持与播音专业面试须知

  1.考生参加面试须在开考(本人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段的起始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的报到处,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并按工作人员引导依序参加考试,在本人考试时间段开考15分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须听从引导员指引,到指定位置抽取考试编号,并将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按照所抽取的顺序列队候考。

  3.考生在考场内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4.考生候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考试。

  5.禁止携带手机、相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禁止将试题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五、考试纪律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及《考生须知》,按应考类别考试的相关要求依时有序参加考试,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有关考试作弊违法的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六、监督举报

  为加大社会各界对我省艺术省级统考招生工作的监督,增加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省在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考期间设立对各种违规作弊行为举报电话:13098999761,欢迎监督举报。

  七、温馨提示

  考试期间,海口气温较低,且可能伴有降雨。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提前到达考点,带好雨具、注意保暖,同时考点也将提供热水供考生取用。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3.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教育部令第33号)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考场安排示意图

  

  琼山中学高中部考场安排示意图

  

  琼山华侨中学高中部考场安排示意图

  

2020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1月11日-15日

  【导读】从新疆招生网了解到,2020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已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开始网上打印准考证。温馨提示: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音乐类专业考生2020年1月10日,网上自行打印音乐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2020年1月11日—15日。

  三、考点设置

  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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