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普通高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指南

  【导读】从甘肃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甘肃普通高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指南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11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6号)《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30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指南。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检录地点

  考生须于考试时间提前一小时,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省艺术类准考证、考试前一天健康出行码、行程卡等证件,由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东门,经体温检查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入校园,前往舞蹈楼906、907室候考。考试区域实行闭环管理,考生不得从其他校门进出。

  (二)考试时间安排


二、考试流程

  (一)检录

  (二)备考

  (三)考试

  1.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100分);

  3.剧目片段表演(100分)。

  (四)公布成绩

  (五)离场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甘肃省,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主动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

  (二)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并进行诊疗和排查。

  (三)“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以及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五)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六)“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七)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省艺术类准考证参加考试,并配合工作人员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更新“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并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与其他证件一起备查,在进入考点、考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不需要携带手机验证“健康码”,考试当天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有携带,请自行托管。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甘肃省2021年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场次安排表》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方可进入考点。未按时参加者,均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律不予再次安排。

  (三)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四)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正常的进入证件查验区,查验完毕后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候考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经医护防疫人员确认体温正常后进入证件查验区继续完成考试。再次测量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相应情况做出处理(可在此次考试结束前,单独安排参加考试)。

  (五)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按照规定路线、通道行走,不得随意走动。考生在考点备考、排队等候时须保持1.5米以上距离,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考试结束应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门口逗留。

  (六)兰州市区以外的考生,可提前在考点附近预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考试期间选择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餐馆就餐。要求考生戴口罩、不聚餐、不串门、勤洗手,不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考生不得在考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使用后的口罩须投掷在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八)如遇极端天气、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考试,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顺延具体时间,并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考试场地张贴公告,使用广播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收听。

  五、考试纪律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疫情防控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及相关考试纪律要求(如携带手机等通讯、摄像工具,穿着服饰印有学校名称、姓名等标识,扰乱考试秩序等)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考生家长须遵守考试相关纪律要求,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外聚集、大声喧哗。如对考试过程及成绩有异议,应通过正常渠道向考务组反映;对无理取闹、扰乱考试秩序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凡在考试中存在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相关条款依法处理;对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等行为的考生及其他人员,除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开通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及考生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若发现任何工作人员、考生等有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0931-2938300(考点办公室)

  0931-2938568(纪律检查组)

  0931-4636229(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山东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导读】高考网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山东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录取工作规定

  (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坚持依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章程》确定的各项规则和承诺,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2021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应根据体检结论、报考类别、层次、选考科目,结合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志愿填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帮助,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服务,指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

  (二)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三)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动沟通无效后,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残疾人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残疾人,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六)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

  (七)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九)下列考生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十)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对录取场所的管理,净化招生环境。根据教育部要求,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录取期间,除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录取场所。要做好录取场所的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十二)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录取的依据。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及时将相关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还附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其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应及时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十三)对属于考生个人的信息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十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十五)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021年重庆南川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艺术高考网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重庆南川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http://www.cqksy.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询自己的成绩。具体如下:

  

  2021年重庆南川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重庆南川艺考考生可以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http://www.cqksy.cn/)艺考成绩查询系统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2021年重庆南川艺考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1年重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类别校考资格线

  

2021年安徽蚌埠中考时间6月14日起 37446名参加考试

  【导读】明天,中考恰逢端午节全市37446名初三考生将走进中考考场迎接人生中的第一次大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21年蚌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表

今天下午可以看考点

  今年全市设置 25个中考考点 1252个考场,其中,市区11个考点分别位于蚌埠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铁中、田家炳中学、一实校初中部、慕远学校、高新教育集团总校实验中学、共计447个考场。

考点设置与去年一致,今天下午三点到五点考生就可以去看看考点先熟悉下路程和环境考试期间天气情况
,6月13日-17日我市多阵雨或雷雨,云系较多局部地区可能出现雷电、短时强降水和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7日白天我市降水停止中考期间气温整体适宜。

全市多雷阵雨天气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考生出行需携带雨具注意交通安全做好防风防雷措施公交线路指南。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考试)考点公交线路图为了使每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熟悉考试要求及答题规则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温馨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考试前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饮食和交通安全,注意调整好心态,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和积极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考生家长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此期间也应尽量避免聚居性活动,减少感染风险。要注意多通风、勤洗手、常消毒,防止感冒发烧,确保身体健康。

  2、认真学习《关于2021年中考考生答题的要求》(见中考温馨提示·一)和《考场规则》(考生准考证背面),遵守考试纪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因此,特别提醒每位考生切记不能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携带手表入场考试,必须经过监考教师检查,手表只有计时功能,不得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存储、计算功能的手表。坚决抵制作弊违纪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3、今年根据考试期间的天气情况,可能会使用空调进行降温,提醒考生可以携带一件外套备用。

  二、考生在考试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把握各科考试时间(特别是英语考试),中考英语科考试6月16日上午7:45考生可以入场,8:20分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因此,特别提醒每位考生一定要注意时间,千万不能迟到;携带准考证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品,准备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直尺、圆规等。

  2、2021年中考试卷实行全部科目的答题卷和试题卷分离,英语科目考试使用答题卡;答题卷(答题卡)上除规定学生要填写的信息外,还要粘贴“条形码”。

  3、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德道与法治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考生相互之间不能互相借用任何物品,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4、进入考场前,核对考场号,避免入错考场;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

  5、核对试题卷和答题卷(答题卡)的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相符,页码是否缺失,试题卷和答题卷(答题卡)是否印错、漏印、重印等、如发现有差错,立即举手报告监考教师。

  6、在答题卷(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座位号、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卷(答题卡)无效(请在试题卷上方空白处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座位号、准考证号)。

  7、听到考试正式开始信号,开始在答题卷(答题卡)上答题。评卷教师根据评卷分工,分别只对某一题的答案进行评阅,每个题目指向答题范围外的任何文字在发给该题的评卷教师评阅时将不被显示。因此,考生应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范围,超出范围的答案无效。

  8、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指向范围,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修改答案也可使用橡皮擦,但应注意不要使试卷造成破损。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9、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题卷(答题卡)、试题卷放于本人座位上。不得将答题卷、试题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点要在各考场监考员反馈试题卷和答题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完整无误后,方可开放考点大门,考生离开考点,提前交卷的考生请到考点休息室休息。

  三、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电子稿,考试全部结束后将在安徽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上对外公布。

  2、关注市考试院、市教育局网站和本校的通知,熟悉普通高中或中专、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相关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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