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导读】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兰州交通大学,简称为兰州交大;英文名称为Lanzhou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LZJTU。部标代码:10732,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铁道校区)。兰州交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兼有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专科(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兰州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专科(高职)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条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兰州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录取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配合。

  第五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科、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和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兰州交通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和学校本专科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为学校本科计划数的1%,其使用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用于解决各省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并向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也考虑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九条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兰州交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分数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在缺额专业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实施。

  第十三条兰州交通大学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兰州交通大学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录满为止。

  第十六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测试(足球项目)和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田径和乒乓球项目)。对专项测试合格并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的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本科专业学费:工学类专业4700元/学年,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按9000元/学年执行;文学及经济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高职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

  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均为五年,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高职专业为三年。

  住宿费:900-14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条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科办学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校本部);专科(高职)办学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66号(铁道校区)。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部门: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网址:http://zsb.lzjtu.edu.cn/

  联系电话:0931-4956179、4938051、4938001

  传真:0931-4938051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招生简章

  【导读】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1539号

  邮编:73006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办学历史】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84年,直属中国石化总公司;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转制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划归甘肃省管理;2005年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挂牌成立了甘肃工业技师学院;2016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同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首批建设单位;2020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学校伴随着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的建设而创建。

  【核心理念】学校以“实·化”为核心理念,以“锲镂金石修身诚化”为校训,以“授人以渔化人以德”为教风,以“厚德砺能知行合一”为学风。

  【机构设置】现设石油化学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印刷出版工程学院12个二级学院及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和石油化工技术等6个研究所(室)、15个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中国版图几何中心——金城兰州,学校建筑面积35.96万平方米,建有60个校内实训基地、170个实验实训室,在中石油、中石化等知名企业建有173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校资产净值超过10.1亿元,各类实训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25亿元。学校馆藏图书154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82.7万册)。

  【师资队伍】学校有专任教师679名。其中:教授95名(含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0名,二级教授6名,三级教授16名),副教授243名,博士、硕士435名,“双师型”教师462名,兼职教师322名。2长书记获“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称号,5名教师获“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称号;“石油化工技术”团队被评为首届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有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技能大师”称号1名;18个教学团队被评为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有陇原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甘肃省职业教育工作室8个,甘肃省教学7名,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19名,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13名,甘肃省师德标兵2名,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名,首届十大“陇原工匠“1名。

  【专业建设】按照“地方离不开、行业都认可、国际能交流、学生有发展”的办学思路,学校围绕中国特色高水平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标准,努力培育“特色化、信息化、国际化”的育人品牌,全力推进“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学校围绕产业办专业,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形成了产业全链条人才供给体系,学校有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等国家示范专业4个和国家骨干专业10个,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建成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骨干专业10个。主持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获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3门,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20门;累计出版主编教材332部,25部入选国家规划教材。

  【人才培养】学校秉承“遵循规律,追求特色,产教结合,突出技能”的办学理念,传承“铁人精神”,弘扬工业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全国高职优质校,为甘肃职教提供示范和样板,成为欠发达地区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规律,着力打造“工匠摇篮”,促使学生专业成才、精神成人、事业成功。建校65年来,培养了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14万余名毕业生。杰出校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石化工匠”、中石化集团茂名石化分公司首席技师张恒珍以及被誉为“堵漏大王”、“钾盐专家”、“用数据说话”、“首席翻译”等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遍布祖国石化企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石化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学校被誉为新中国石化职业教育的“黄埔军校”。

  【招生就业】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可招生专业和专业方向为6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名,“十三五”期间,年均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学员19000余名。近年来,学生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800余人次,其中国家一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共200余人。为契合“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制造2025”战略等国家重大决策,学校推动行业文化深度融入育人全过程,将职业要求融入专业教育和就业教育之中,全方位提升学生的文化修养和职业素养,实现学生更高质量更好就业,使学生更好地服务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8%,位居甘肃高校首位。

  每年以中石油、中石化、万华化学、浙江石化等规模企业为代表的1000余家用人单位来校遴选毕业生。60%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化工500强企业工作。学校毕业生就业在保持高就业率的同时,成功实现了高专业对口率、高起薪、高成长性、高就业稳定性和高就业满意度“五高”的就业质量目标。

  【国际合作】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抢抓石化产业快速发展机遇,主动服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建设和承揽工程的国内企业。为恒逸文莱PMB项目培养和输送了120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联合开展中-文“1+1+1”恒逸石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53人,该项目入选首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是共建“一带一路”旗舰项目。

  【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学校’”“2009年中国十大特色高职院校”“2010中国十大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全国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首批‘1+X’试点院校”“甘肃省2017年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提名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首届甘肃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

  【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价格[2020]170号)文件,大数据会计中加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者3000元/学年,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和企业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5)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

  【计划形式】统招

  【专业人数】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录取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录取批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学校分为高职(专科)批特殊类、高职(专科)批普通文理、高职(专科)批其他、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录取规则】(1)相关科目成绩不作要求;(2)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3)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5)省外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

  【联系方式】(0931)7941613、7941626、7941794、7941284、7941364(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zpcc.com.cn/

  招生就业网址:http://zsjy.lzpcc.com.cn/

甘肃:兰州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导读】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兰州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兰州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731(国标)。

  第二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条兰州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学、理学、文学、管理、经济、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若投档成绩和上述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学校其他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生源所在地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第十五条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七条录取时,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标准如下(甘发改收费[2012]1877号):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为400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学费5500元/学年,三、四年级学费14000元/学年(甘发改收费[2012]1464号)。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爱心基金委员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兰工坪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彭家坪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学校网址:http://www.lut.cn/

  电子信箱:gdzb@lut.edu.cn

  电话:0931-2973947传真:0931-2755263邮编:730050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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