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汕尾美术统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汕尾美术高考网从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了解到,2021年广东汕尾美术统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http://www.eesc.com.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询自己的成绩。具体如下:

  

  2021年广东汕尾美术统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广东汕尾美术统考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http://www.eesc.com.cn/)美术统考成绩查询系统输入准考证和出生年月日期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2021年广东汕尾美术统考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1年海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公告

  【导读】会考网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21年海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公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物理等七个科目报名考试工作,现就报名、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生及拟参加补考的高三年级学生。

  二、报名时间

  4月26日至4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4月30日17:30“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服务网站”将自动关闭,考生因逾期不报或误报考试科目等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选考科目数

  高一考生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和个人的学习进程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7个科目中选择不超过4个科目报名参加考试。

  高二、高三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7个科目中选择本人在高一或高二年级时尚未参加过考试的科目或虽已参加考试但未取得合格的科目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点击“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思想政治、物理等七科)”,凭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卡》卡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服务网站”,选择“选报科目”按键,认真阅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知》、《考生诚信承诺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后,打勾“同意”,再点击“进入报考”按键进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选报科目”界面,根据系统提示,确认考生本人高一(或高二、高三)第二学期所在班级并勾选本次考试所选考的科目后按“提交”键提交。

  考试时间及要求

  考试时间:2021年7月7日—8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准考证》才能进场考试。

2021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导读】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已公布 ,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考点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落实并广泛宣传。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1月27日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省统考)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和艺术省统考评分仲裁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  在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成绩的准确性。省统考成绩复核分为笔试成绩复核和面试成绩复核。

  第五条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不重新打分,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第六条  需要复核笔试成绩的考生须于1月17日17时前持本人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表1)、专业考试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须于1月18日上午9时前,将申请笔试成绩复核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于1月20日14时前通过高考“报名缴费指定系统”的“成绩查询”功能反馈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式样见附表2)。

  需要复核面试成绩的考生须于考生本人面试结束后两天内持本人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表3)、专业考试证到面试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各面试考点须在接到考生申请的当天将申请面试成绩复核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于接到考生申请后的三天内反馈至各个考点,由各考点打印“面试成绩复核通知单”(式样见附表4)通知到考生。

  第七条   考生对笔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质疑的,可在1月21日下午17时前持本人“笔试成绩复核通知单”、专业考试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笔试成绩再次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没有申请过成绩复核的考生不能办理再次复核。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须于1月22日上午9时前,将申请再次复核成绩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对面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质疑的,可在接到面试成绩复核结果两天内持本人“面试成绩复核通知单”、专业考试证到面试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面试成绩再次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没有申请过成绩复核的考生不能办理再次复核。各面试考点须于接到考生申请后两天内,将申请再次复核面试成绩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八条  再次复核由艺术省统考评分仲裁组组织实施,经仲裁组再次复核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仲裁组认定的笔试成绩结果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认定的面试成绩结果由各考点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九条  如果复核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第十条  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纪检与督查处对成绩复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成绩复核申请和复核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以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办法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表:1.湖南省2021年艺术省统考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湖南省2021年艺术省统考笔试成绩复核通知单

  3.湖南省2021年艺术省统考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4.湖南省2021年艺术省统考面试成绩复核通知单

  


  



  



  

  


2021年1月上海崇明普通高中会考时间:1月9日至1月10日

  【导读】会考网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1月上海崇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举行,会考时间安排1月9日至1月10日期间,具体如下:

  

  2021年上海崇明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在1月9日至1月10日期间举行。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前须知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各考点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所有工作人员均符合身体健康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现就考生参加上述考试做如下提醒:

  1.参加笔试科目的考生从12月26日前,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笔试)》(附件1↓)。


  

  2.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从12月27日前,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外语听说测试)》(附件2↓)。以下笔试和外语听说测试承诺书均简称《承诺书》。

  

  3.考生须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6.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不得参加本考试,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确诊病例康复后1个月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7.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45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8.考生入场,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入场时交予考点保存。

  9.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或于考试期间发热的,将按照防疫相关程序进行处置,请考生与家长予以配合。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1.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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