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高考一本录取分数线:理工类480分 文史类548分

  【导读】高考网根据贵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贵州省高考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了解到,2020年贵州高考一本录取分数线已公布,理工类480分,文史类548分。具体如下:

  



  

  第一批本科院校:

  

  理工类 480 分,文史类 548 分。

  

  高考志愿填报安排

  

  贵州省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7月31日18时,所有科类和批次志愿均在此期间填报。志愿填报时,第一次提交志愿后,考生还可以有两次修改的机会,一共可以提交三次,系统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

  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参加志愿填报咨询或辅导:一是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贵州考生咨询专场活动,二是贵州省2020年高考网博会在线咨询;三是观看7月19日举办的高考志愿填报视频辅导讲座回放;四是全省各级招生部门和省内高校都设立信访咨询站,考生可前往咨询。

2020年河南商丘市中考录取分数线(已公布)

  【导语】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2020年河南商丘市中考录取分数线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60分

  

  市一高分数线513分

  

  

  暂停中招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中招总分值由700分降为600分;除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批准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包括市一高在内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跨县(区)招生,不再面向全市招生。这两大“利好”因素叠加在一起,促成了考生和家长对市一高录取分数线相比往年会有相对“降低”的期望。但实际上,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各所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加上100分后,反而相比去年出现了升高。

  

  市一高、市回中、市实验中学、市三高等4所高中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分别为513分、451分、362分、260分,各加上100分分别为613分、551分、462分、360分,均超过去年605分、527分、443分、338分的分数线。

  

  与比去年相比,带“商丘”字头的另外8所高中,市二十中、市二高、市四高、市应天高中、市二中、市睢阳区一中高中部、商丘中学、商丘工学院附属兴华学校今年分数线如增加100分,将全部超过去年的录取分数线。第一次出现在录取分数线名单中的夏邑县第三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为274分。

  

  随着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发布,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正式进入批次志愿录取阶段,录取时间是8月15日到20日。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面向本招生区域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招成绩若在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可填报征求志愿,参加有关学校的补录。因此,我市考生在录取期间应及时关注自己的录取状态,并留意市教体局发布的录取信息。如果符合征求志愿条件,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5日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录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此外,还需要提醒我市考生的是,一旦被普通高中按自己填报的志愿正常录取,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录取学校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020年吉林延边大学艺术类招生校考调整考试工作方案

  【导读】从延边大学了解到,2020年吉林延边大学艺术类招生校考调整考试工作方案已经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鉴于目前全国范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合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按照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学校慎重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考试方案予以调整。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同前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说明如下:

  一、吉林省

  面向吉林省考生的延边大学2020年艺术类校考(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方式由前期公布的现场笔试、面试改为,表演专业采用观看录制的作品评分的方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采用网络视频笔试和观看录制的作品相结合的方式。

  (一)为了保证调整的方案可行性,我校将原定的考试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表演专业将考试科目和分数占比由原来的:

  (1)仪容形体(10%)

  (2)自备稿件(70%)

  (3)才艺展示(10%)

  (4)即兴表演(10%)

  调整为:

  (1)仪容形体(10%)

  (2)自备稿件(台词片段)(70%)

  (3)才艺展示(20%)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科目和分数占比由原来的:

  (1)面试成绩(5%)

  (2)乐理笔试(15%)

  (3)听音笔试(15%)

  (4)和声笔试(15%)

  (5)歌曲创作笔试(20%)

  (6)器乐曲创作笔试(30%)

  调整为:

  (1)歌曲创作(30%)

  (2)器乐曲创作(50%)

  (3)演奏和演唱(20%)

  (二)提交录制的作品和网络视频笔试要求

  1.录制的作品要求

  (1)考生须在宽敞、光线较好的安静空间,利用智能手机录制作品。

  (2)录制的作品不得做任何编辑、后期处理。

  (3)录制的作品应保证画面清晰,声音清晰可辨。

  (4)录制的作品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考生号等可辨识考生身份的画面和声音。

  (5)表演专业考生须素颜、简装出镜。

  2.网络视频笔试的要求

  (1)考生须在宽敞、光线较好的独立的安静空间。

  (2)利用两部智能手机分别拍摄。一部手机与考试系统连线,系统录制考生考试全程视频;另一部手机应架设在可拍摄独立空间全景的位置,接收考官指令。

  (3)网络视频笔试开考前应向连接考试系统的手机镜头清晰展示空白答题纸(静止停顿5秒),笔试结束时应向连线手机镜头清晰展示已创作完成的答题纸(静止停顿5秒)。最后将已创作完成的乐谱清晰拍照,上传系统。

  (4)须使用我校邮寄的专用答题纸、草稿纸,铅笔答题。

  (三)考试具体内容

  1.表演专业

  (1)考生在视频中展示仪容形体,时长不得超过30秒。

  (2)考生在视频中表演自备稿件(台词片段),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

  (3)考生在视频中才艺展示,可为演奏、演唱、舞蹈,时长不得超过90秒。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歌曲创作(网络视频笔试)。考生答题,时长60分钟。

  (2)器乐曲创作(网络视频笔试)。考生答题,时长120分钟。

  (3)演奏和演唱(提交录制的作品)。建议使用键盘类乐器演奏,演唱国内艺术歌曲或民歌,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二、非吉林省

  非吉林省考生根据所属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省统考、联考时间和考试方案参加考试即可。

  三、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向学校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4)。

  (二)考生提交的独立作品须保证真实,未经任何编辑及后期处理。如发现有造假、作品中透漏考生身份等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三)严禁任何*行为。我校将严格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考试视频信息,如发现*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四)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复测成绩与校考成绩有明显差异的考生进行调查,查实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五)参与考试的评委、工作人员如与考生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评委须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评委、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拟定提交录制的作品和网络视频笔试时间

专业

  

考试科目

  

考核方式

  

提交作品或笔试时间

  

表演

  

全部

  

提交录制的作品

  

4月25日9:00至26日17: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歌曲创作

  

网络视频笔试

  

4月25日9:00至10: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器乐曲创作

  

网络视频笔试

  

4月25日14:00至16: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演唱和演奏

  

提交录制的作品

  

4月25日9:00至26日17:00

  

五、其他

  (一)因条件有限无法提供录制的作品或无法实现网络视频笔试的考生,请在4月10日15:00前联系我办,我办将与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积极沟通,保障考生能顺利完成考试。

  (二)补报名。为了给予前期错过艺术类校考报名(面向吉林省考生)的考生补报名的机会,4月5日12:00至4月11日12:00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开通。

  (三)学校近期将陆续发布考试系统使用说明及考试相关其他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延边大学招生网(zsb.ybu.edu.cn)通知。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附件:

  1.表演专业考试要求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要求

  3.表演专业考生录制作品样品

  4.《诚信承诺书》

  延边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5日

2020年黑龙江鹤岗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及科目:12月5日至6日

  【导读】会考网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黑龙江鹤岗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及科目已公布,鹤岗会考时间安排在12月5日至6日期间,具体如下:

  

  考试科目及时间

  1.2020年黑龙江鹤岗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在12月5日至12月6日,黑龙江省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地市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朝语文和汉语文或蒙语文和汉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或日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

  语文、数学和外语学科考试在11月末前完成,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考试在10月25日前完成。

  考试组织管理

  1.明确责任主体,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要高度重视学考工作。各级招生考试部门、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确保考试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关键和重点岗位要实行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学考组织实施的意义、政策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

  2.严防严控疫情,保障考试安全

  学考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状态下安全有序进行,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20]58号)和省招考院《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黑招委[2020]2号)文件执行,实行考务、防疫双线并管,压实属地、主体、主管、岗位职责,加强联防联控,把握关键环节。如受未来疫情发展变化影响,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考试管理

  (1)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学考纳入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各地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学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部署的学考工作,领导、组织实施本地学考的全面工作,并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

  (3)把好学考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关。

  由各地学考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非普通高中教师承担考务工作;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防疫工作要求、职业道德、考务管理、作弊识别等方面的培训,全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及健康情况承诺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把好试卷安全保密关。各地学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全省统一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保密管理,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考试工作首位,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对于不执行保密要求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各地要制定应对通讯工具作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继续加大对通讯工具作弊的整治力度。

  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考前各种助考微信及QQ群的打击力度。

  (6)严把考试入场检查关。杜绝考生佩戴手表、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对于违纪作弊考生及玩忽职守人员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黑教基〔2008〕226号)认定与处理。

  (7)各地要制定冰雪等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考点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合理组织考生待考,确保考试、考生安全。

  4.规范考试场所,加强安全防控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各地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以及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防范水平。

  (3)考前要逐一检查防疫用品、安检设备、播音系统、备-5-用电源和考场挂钟等设备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4)考点在考试期间必须按照防疫要求进行全程封闭管理,不得安排与考试无关的一切工作与活动。教育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保障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环境与安全。

  (5)由地市组织的考试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执行,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将在考试期间对考试管理进行督查、巡视。

  5.严肃违规查处,维护公平公正

  (1)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使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考试纪律,知晓违规违法行为的后果,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全员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试安全责任书》。

  (2)全省各地对所有考点要逐级采取巡视、派人进驻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

  (3)各考区、考点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严肃查处考试违纪作弊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4)《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发布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学考专区,网址:http://www.lzk.hl.cn/gzxkyz/,供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备考使用。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作弊案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同时,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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