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招聘11人启事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2019年招聘启事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是全国首批、目前广西唯一一所举办本科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5年的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学校坐落在中国的南大门,沿边、近海、邻首府、连东盟,“打开门就是越南,走两步就进东盟”,现有扶绥、崇左两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共2300多亩。扶绥校区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同正大道339号,崇左校区位于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

  
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系等11个专业学院(系)和1个专业教学部,首批设置12个本科专业,现有54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明德、厚学、维新、笃行”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具备社会责任感、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实务与理论兼具,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需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技能过硬,成绩优良,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应聘者学历层次为应届、历届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硕士,并应在毕业同时取得相应学位,紧缺人才专业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三)有企业工作经验或高学历、高职称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基本待遇

  
招聘岗位见2019年人才需求表。教师年薪10万—12万(不含班主任津贴、超义务课时的课酬等)。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有意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复印件交到学院人事处,或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gxccrsc@163.com),请在主题写明“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以便查收。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近期生活全身彩照一张;

  
(3)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7)获奖材料1份。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须写清楚所报岗位名称;

  
(2)应聘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相关考试时间及地点。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核及面试

  
1.考核及面试分为两部分:一是试讲(试讲教案、课件自备,试讲时间为30分钟),二是面试。

  
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由我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后,择优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邓老师

  
电 话:0771-7515099,7910007

  
邮 箱:gxccrsc@163.com

  
邮 编:532100

  
网 址:http://www.gxccedu.com/

  
附件: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招聘计划

2019年广西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4人公告

  

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2个职位计划招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9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8号),联系电话:0773-77980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水利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水利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水利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水利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水利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水利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水利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水利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水利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水利局人事科0773-2831557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附件1: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广西贵港桂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2019年广西桂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规定,经研究,我市决定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广西科技大学医学院2020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51名,聘用后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51名,具体见《2019年桂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招聘人数以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桂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

  
地点: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医学部)田径场(广西柳州市柳石路257号)。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当场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1.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的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2019年桂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也可网上下载填写现场亲笔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19年桂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3.面试人选的确定以及面试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相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提前通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面试时间为招聘会当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当天通知为准)。

  
4.面试组织和方式。

  
以面试方式招聘岗位的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考核。

  
以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6.体检。

  
组织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7.拟聘人员确定。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8.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只报告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2.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所有应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但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负担。

  
咨询电话:0775-3381369

  
附件:

  
1. 2019年桂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2019年桂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桂平市2019年乡镇卫生院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2019年广西北海合浦县事业单位选聘30人公告

  

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规范人才使用管理,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加快合浦发展上来,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厅、区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合浦县引进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和《合浦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相关人才政策,经研究决定,2019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编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合浦县2016年、2017年、2018年安排的现在岗编外引进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选聘共30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选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年12月 10日至 2001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8 年 12 月 10日及以后出生)。

  
五、选聘程序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合办发〔2017〕4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相关人才政策,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核准后,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 年12月11日至2019 年 12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办一)。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如报考时未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并带到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办)现场报名。

  
如现场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在2019年12月17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考试办邮箱:hpksb2017@163.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如:401-1工作人员张三)。

  
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开考比例不受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选。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由选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经考察合格的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选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上报审批。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待遇

  
通过公开选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按我县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六、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70366、7270166。

  
附件:

  
⒈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⒉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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