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河池天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86人公告

  

  天峨县2022年第一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中小学(园)教师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招聘共设35个岗位86人(实名编制10个岗位21人,聘用教师控制数25个岗位65人)。

  (一)实名编制

  1.天峨县高级中学:共9个岗位20人;

  2.县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共1个岗位1人。

  (二)聘用教师控制数

  1.天峨县高级中学:共10个岗位40人;

  2.县直初级中学:共11个岗位15人(其中,天峨县中学6个岗位9人,县民族中学5个岗位6人);

  3.县直幼儿园:共4个岗位10人(其中,县幼儿园3个岗位8人,县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1个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由于教师资格证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由天峨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加区内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招聘计划表同时在有关高校招聘现场公布。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面试合格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招聘程序

  (一)第一次招聘时间和地点

  参加河池学院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1.时间: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9:00—17: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7:00面试);

  2.地点:河池学院逸夫楼广场。

  其它场次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招聘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要求

  1.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022年广西河池天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86人公告

  2.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考生须填写《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在招聘现场提供,也可自行在河池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洽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竟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替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名考生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4.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峨县教育局、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831109,联系人:冉景恩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0778—7830200,联系人:罗庆龙。

  附件:

  1.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2021.12.15

  2.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12.15

  3.个人承诺书2021.12.15

  4.关于印发《天峨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pdf

  

天峨县教育局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2022年广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批准用编,拟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6名,县中医院20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名,县妇幼保健院8名,县第二人民医院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届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部分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 ,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8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2022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需经签订合同单位同意)。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星期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健康码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3.报名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组织人社、编办、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测评、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谈测评和笔试分值各50分,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谈测评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面谈测评组与应聘者进行面谈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岗位实有人数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为1:1比例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面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考生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招聘岗位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优秀毕业生、中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进行签约。

  五、体检与考核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28875 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1. 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共110人).xlsx

  2.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3.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doc

  

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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