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责任心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较好;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专业;熟悉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从事上述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以及人社、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签订合同后享受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待遇。

  2.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享受相应公休假。

  3.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发放一定生活补贴;参加单位工会并交纳会费,享受与其他会员同等工会待遇;差旅补助等其他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将材料报至电子邮箱:hcsybjrjk@163.com,联系电话0778-2186512。报名须提供材料:一是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是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等扫描件;三是近期全身生活照片(彩色5寸)1张。

  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反映到应聘人员档案所在管理部门。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后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同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考生个人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决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咨询。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联系电话:0778-2186512。

  附件: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河池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1日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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