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4人公告

  

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2个职位计划招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9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8号),联系电话:0773-77980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水利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水利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水利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水利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水利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水利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水利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水利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水利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水利局人事科0773-2831557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附件1: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广西选调生考试公告


  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开展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对象

  广西区外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和区内部分高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广西艺术学院、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警察学院,不含独立学院)的2019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以及委培生。广西大学已纳入首批“双一流”高校选调生项目。

  二、   选调数量

  2019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772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三、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须为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五)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公布,同时印发各有关高校,在有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19年3月19日8:30至3月24日17:3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交纳笔试考试费。

  区外高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负责选调生工作相关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审核推荐。报考人员获学校同意推荐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学校推荐意见待进入面试环节提交资格审查单位。

  区内高校的报考人员,须获得学校党委的推荐,方能报名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由所在高校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决定报考选调生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中共党员、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以及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荣誉或者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先推荐。报考人员获学校推荐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各市根据推荐名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反馈。推荐报名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19年3月21日—3月2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集中资格审查。

  (三)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选调生笔试与2019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同步进行。笔试试题采用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A卷。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8:30开始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在公共科目笔试中,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A卷)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3.阅卷。笔试阅卷工作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负责,具体按照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阅卷有关要求进行。

  4.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各市党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获得学校推荐,所申报信息是否真实等。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由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1:3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面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确定是否开展二次报名,参加二次报名的须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二次报名职位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招录条件。

  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参照2019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9年6月8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折算确定。

  1.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市按照选调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可进行递补。

  2.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按照选调计划人数与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以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择优录用。

  (六)公示和录用

  选调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岗位分配

  选调生在所报考的设区市范围统一调配,综合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等调配岗位。坚持基层导向,新录用的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县乡机关工作,重点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区外“双一流”高校紧缺专业毕业生可安排到市直机关工作;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八)报到

  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2019年7月底前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

  各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及发布相关公告网站地址:

  南宁市委组织部    0771—2619001  www.nndj.gov.cn

  柳州市委组织部    0772—2660210  www.lzdj.gov.cn

  桂林市委组织部    0773—2825516  www.guilindj.gov.cn

  梧州市委组织部    0774—6021841  wz.gxrc.com

  北海市委组织部    0779—3186288  bhzg.beihai.gov.cn

  防城港市委组织部  0770—2823766 www.fcgdj.gov.cn

  钦州市委组织部    0777—3688126  www.gxqzdj.gov.cn

  贵港市委组织部    0775—4563083  www.ggdj.com.cn

  玉林市委组织部    0775—2806803  www.ylrc.net

  百色市委组织部    0776—2836186  www.bsdjw.gov.cn

  贺州市委组织部    0774—5129022  www.hzdjw.gov.cn

  河池市委组织部    0778—2307316  www.gxhcxf.gov.cn

  来宾市委组织部    0772—4278960  www.lbsdj.com

  崇左市委组织部    0771—7969818  www.czdjw.gov.cn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71—5841391,5855627

  监  督电话:0771—12380

  特别提示:

  1. 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为本次考试指定工作网站,招考过程中有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附件:广西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广西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xls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17日


2019年广西柳州三江县残疾人就业服务站招聘公告

  

2019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人〔2006〕69号)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2019年我县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即2018年、2019年毕业生),2019年的毕业生应在2019年12月25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2019年三江县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2.现场报名地点:

  
(1)三江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三江县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2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二)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提出不足比例开考申请,经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以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2019年1月5日,笔试地点、时间电话通知。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照顾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⒈时间:另行通知;

  
⒉地点:另行通知;

  
⒊方式:根据各用人单位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⒋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原则上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上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⒌面试成绩的评定和使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达60分以上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或者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70%以上(含70%)的方为合格。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按照面试试题的要求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所有考官评出的各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平均分为考生在该要素上的得分。再将各要素得分相加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各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的确定人选,并张榜公布。

  
(四)考核

  
1.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可以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1.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体检、复查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公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审核、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各招聘单位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将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不尽事宜,请参照2019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三江县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表.xls

  
2019年三江县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专业指导目录.xls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民政局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9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联系电话: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 0773-2830142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417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报考人员的亲笔签名及手印,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民政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民政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民政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民政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民政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民政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民政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民政局核准后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民政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民政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民政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民政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民政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0773-283014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1.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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