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城市管理队伍的力量,确保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非编制)共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四)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男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后2002年2月1日前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后2002年2月1日前出生)。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男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女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现为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日至2月3日。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
(5)在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劳动合同;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退伍军人、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自我认知、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人社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取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和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17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解释。
咨询电话:0775-6391600(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75-6221065(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广西玉林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工作。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之一:
1.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
6.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7.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北流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的部分。此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携带《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公益岗位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经人社局就业中心认定)及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材料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0月21日(8:00-12:00,15:00-18:00)到北流市城南一路七里36号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楼二楼207室报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四)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我单位举报投诉。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6235680,监督电话:0775-6221065(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二)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2年10月14日
广西玉林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民乐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事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以上文化,中共党员;
(六)女性,40-50周岁(北流市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月2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民乐镇人民政府三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个人简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1.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
2.购买社会保险
3.工资不低于北流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我单位举报投诉。
公告未尽事宜,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和办证问题,由北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人社局就业股0775-6399920),其他事宜由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6663202)。
民乐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广西玉林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民乐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事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以上文化,中共党员;
(六)女性,40-50周岁(北流市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月2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民乐镇人民政府三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个人简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1.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
2.购买社会保险
3.工资不低于北流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我单位举报投诉。
公告未尽事宜,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和办证问题,由北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人社局就业股0775-6399920),其他事宜由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6663202)。
民乐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