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89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厅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6日同意正式设立、2021年6月15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院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核心地段空港大道25号,占地面积1010亩。设有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与渔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商财经学院、食品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文化艺术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审计与质量监控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图书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4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为主,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以三农为主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所需的乡村振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广西农牧工程学校
广西农牧工程学校(原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40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五星级学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文明小区。学校坐落在柳州市柳北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
(三)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直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为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首批绿色学校、自治区第三批现代学徒试点学校,先后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广西森林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位于桂林市雁山区大学城,占地面积413.9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求学成长的好地方。
(四)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四星级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五)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创办于1956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的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五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最悠久、环境最优美的公办中职学校。
(六)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校位于百色市城区内,校园规划合理,绿树成荫,亭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园林式校园。
(七)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学校位于北部湾经济区钦州市区内,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是求学成才的好地方。
(八)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是由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辖下的一所国有公办普通中职学校,学校建校于1960年,位于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6号,是一所国家级重点和示范学校、自治区示范特色学校和首批五星级中职学校。学校设置有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文化教育等五大类共25个专业。其中新能源汽车维修、物联网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等6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省部级)示范专业。
(九)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是一所国家公办、重点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创办于1960年。学校地处南宁市的、文化、商贸核心区一埌东,坐落于青秀山下、南湖之滨,毗邻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占地面积243亩,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是自治区重点、示范性、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也是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现有在校生5600多人。开设有水产、畜牧、机电、工商、公共服务等五大类十八个专业,其中淡水养殖、畜禽生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中餐烹饪五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示范性专业。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3年5月22日),其中: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填表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22日8:00—5月30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帐号,登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信息确认。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25日8:00—6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6月13日8:00—6月17日9:00期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五)笔试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考核形式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6的,考试方式需增加笔试);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初定在2023年6月17日进行,详见笔试公告。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查询成绩。
(六)面试(试讲)
1.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1)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2)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6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3)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试讲)前,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试讲)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试讲)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试讲)公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试讲)公告,面试(试讲)公告明确面试(试讲)人选名单、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
面试(试讲)公告发布时间、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
面试(试讲)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5.确定面试(试讲)合格分数线
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讲)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试讲)成绩现场宣布。
6.成绩计算
(1)需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2)需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20%;
(3)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七)考核
1.面试(试讲)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2.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5829868。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欧凤珠,电话:0771-218294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71-5505038。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19日
2023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就业见习基地招聘见习人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就业见习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办公室见习人员1名;
(二)地质环境监测站见习人员1名;
(三)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见习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见习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年龄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相关要求
(一)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性格开朗,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语言文字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者优先录用。
四、福利待遇
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享有1500元/月见习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及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试用期1个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4日,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到(位于东门镇德山路7号南鸭榜对面)自然资源局办公室(501)备案。
(三)面试
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择优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
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决定录用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完善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线。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广西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人公告
依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填写《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复印件,于2023年10月27日18:00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来宾市人民路356号6楼,邮编:5461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23年11月6日前告知报名人员。审查后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体检程序。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招聘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电话形式将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现场验证后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3. 考核。市交通运输局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对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来编〔2013〕140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新办法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0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线。
点击查看>>>
附件1: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
附件2: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计划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员7人公告
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 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负责办理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团队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检查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服从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聘用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录取;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10月23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薪资标准34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带薪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需有照片,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
4.联系电话,,地址:梧州市西南大道359-1号。
(二)资格审查
本院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考试相关事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四)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要求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从本次按照面试和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中综合择优聘用并签订双方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