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

  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商品房预(现)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交易网签、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房地产从业主体信用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及房屋租赁交易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基础信息收集统计、动态监测分析、价格指数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二)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的事务性和基础性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市场日常指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三)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供水、排水(雨水、雨污合流)、污水、燃气、综合管廊等地下公用基础设施管线的建设、运营、维护、应急处置以及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协调的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参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综合管廊等特许经营行业的技术性工作;负责统筹内河、内湖水环境建设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消防技术规范及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负责消防专家库的维护管理;负责消防档案的日常收集管理,组织消防业务培训、专家评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详见《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本次岗位招聘有关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0月17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7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7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毕业证 、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

  (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

  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且用人方式相同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用人方式);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及招聘单位公示栏。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及招聘单位公示栏。

  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

  报名地址具体详见《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30比例时,超过的招聘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增加招聘计划情形的,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1.从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2.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纪委监委驻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

  查看附件>>>

  附件:1.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广西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人公告

  依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填写《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复印件,于2023年10月27日18:00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来宾市人民路356号6楼,邮编:5461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23年11月6日前告知报名人员。审查后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体检程序。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招聘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电话形式将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现场验证后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3. 考核。市交通运输局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对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来编〔2013〕140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新办法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0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线。

  点击查看>>>

  附件1: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

  附件2: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计划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员7人公告

  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 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负责办理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团队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检查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服从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聘用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录取;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10月23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薪资标准34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带薪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需有照片,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

  4.联系电话,,地址:梧州市西南大道359-1号。

  (二)资格审查

  本院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考试相关事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四)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要求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从本次按照面试和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中综合择优聘用并签订双方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协办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协办员一名。招聘岗位如下:

  一、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协办员1名

  (一)岗位介绍

  主要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需要一定的经济学或统计学基础知识,以及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应用,有应用文写作基础。经济专业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为便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你,请用我们提供的简历标准模板填写您的简历,应聘者请下载附件,填写本人个人简历表(附个人近照)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小覃

  联系电线

  二、工资福利待遇

  月工资2896元,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伙食补贴、服务年限补贴、职称补贴、工会福利、年终绩效补贴。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合同期一期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试用期2个月。

  三、注意事项

  以上招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应聘者请将材料发至招聘部门的电子邮箱,招聘部门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点击查看>>>

  个人基本情况表

  

柳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