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240人公告

  

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

  
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兴宁区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学位要求:2020届含择业期内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二级学院),学士及以上学位。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南宁市生源(不含县)不限优秀毕业生,普通本科毕业生需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6.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执行(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招聘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7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办法:发送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到指定邮箱,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先行报名。非诚勿扰,一旦签约,选聘对象毁约将计入诚信档案。

  
3.咨询电话:(0771)3290742

  
五、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查后,以试讲等形式对报名者进行考核,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上报材料,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

  
六、聘后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附件: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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