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招聘简章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综合岗1人、融媒体中心图视音频编辑岗2人。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材料发送到青秀区委宣传部招聘邮箱:qxqxcbzp@163.com 。

  

(2)现场报名: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

  

中心22楼2222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吴雪姣,联系电话:5826055。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应聘人员个人的相关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官方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进行考核签订。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详见《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附件1-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href=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01231/20201231bgqcxex14hv.xlsx otheroperation=false appendix=true>附件1: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href=http://upload.gwy.net/upload/file/20201231/20201231otgwrcuoisy.docx otheroperation=false appendix=true>附件2: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9日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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