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丽水市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7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引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共7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引进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引进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3月7日(周二)9:00-11:30,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

  《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个人简历(纸质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有关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龙泉市内国有企业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及领取面试通知单。审查不通过仍在报名期间的,可现场改报。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测试

  本次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另行组织加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服务期需满5周年(不包含规培期)。2022届、2023届毕业生入编满2周年后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将予以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各岗位所列专业均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和审核。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引进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供的信息材料和以往行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引进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各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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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2023浙江台州市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入围体检名

  根据《2023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签约、资格复审等程序,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一)予以公布(见附件),体检事项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86/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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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入围体检名单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5日

2023浙江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千名硕博”全球引才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笔试成

  2023年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笔试已经结束,现将考生笔试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体检定于2月13日上午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医院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具体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落实。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月15日上午9:00,面试地点在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城东五泄路172号),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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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开招聘成绩

  2023年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开招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1日

2023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17人公告

  为支撑和保障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加强衢江区医技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衢江区建设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医院的各层次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7名,其中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8名、衢江区中医院6名、衢江区妇幼保健院3名。具体招引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有志于投身卫生健康事业。

  (四)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各层次人才报名时年龄等要求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2月28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正高)且业绩水平突出,可放宽至50周岁。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对应专业要求。

  (七)具有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3年9月30日前,应聘的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户籍、性别不限。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十)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引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7:00为止。

  报考人员可把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影响后续资格比选等招聘程序;重要材料不齐全、重复报考的,视为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如下:

  (1)《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应聘者的个人简历(含未来5年的个人发展规划);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3)反映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学术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

  (4)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被收录的情况;

  (5)专业科技成果及其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原件等;

  (6)已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及所完成项目的验收或鉴定情况。

  (7)规培合格证。

  以上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及学术水平的相关报名材料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邮件回复信息为准。若报名截止前3天,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四)资格比选

  1.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资格比选围绕报考对象的学历和职称层次、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荣誉获奖等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进行,依比选结果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谈和专家评审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由专家组对入围评审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资格比选、专家评审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

  3.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家评审,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色盲、色弱等色觉异常人员报考医学类岗位体检不合格。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并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具体政策可电话咨询各报考单位。

  (四)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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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

  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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