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240人公告

  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

  
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兴宁区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学位要求:2020届含择业期内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二级学院),学士及以上学位。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南宁市生源(不含县)不限优秀毕业生,普通本科毕业生需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6.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执行(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招聘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7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办法:发送简历、毕业证、、普通话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到指定邮箱,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先行报名。非诚勿扰,一旦签约,选聘对象毁约将计入诚信档案。

  
3.咨询电话:(0771)3290742

  
五、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查后,以试讲等形式对报名者进行考核,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上报材料,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

  
六、聘后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附件: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3招聘办公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土地储备中心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团结同事,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等专业优先;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语表达能力,熟悉现公软件运用,具有从事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3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5)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中员优先。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9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m19195820725@163.com,联系电话:0771-4512899。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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