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20年柳州市城中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适应城中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引进紧缺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毕业未满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6个(教师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7.其他要求:

  
时间段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30日(含本日)至2002年4月29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

  
2.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柳州市城中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扫描件均需要)、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其他材料(2020年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尚未取得的证书报名)的扫描件发到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12个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四、组织考试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者,参加现场考试。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教育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片段教学(无生授课)8分钟+答辩5分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考时间为13分钟。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经工作人员统分并核查无误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考生进入考场要向考官报告本人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实习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考试由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五、组织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招聘岗位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六、体检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到具备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主管部门在简章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八、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岗位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按照《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柳政规〔2018〕52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我区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岗位等级聘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此次公开招聘活动期间,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广西人社厅网站可查)文件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

  
4.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班时间请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附件1)。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招聘监督电话:

  
0772-2021827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0772-2822011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柳州市城中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招聘教师(控制数)830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办发〔2018〕8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8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控制数,下同)共830名,各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乡镇学校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涉及教师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兴宾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2020年已通过公示拟聘用的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本次考试报名、考试不收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3日17: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居民来往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4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届时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2.打印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至8月28日17:00。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联系。《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现场编写教案方式进行,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城区学校岗位需笔试;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免笔试,但乡镇学校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与城区学校岗位笔试方式相同。笔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地点设在来宾市城南小学。笔试时须携带笔、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9月16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乡镇学校岗位:通过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岗位考生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城区学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增补面试人选,按公布实有人选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形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试讲课题为兴宾区学校现使用的教材。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个人五项技能展示、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岗位增加现场模拟操作环节。

3.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6.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笔试岗位(城区学校岗位和增加笔试筛选程序的乡镇学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通过再次面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是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二是对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三)体检。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将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顺延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 12 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参考笔试、面试的考生,当天须签个人健康承诺书,经现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合格方能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进入试场后要求全程戴口罩。

(二)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审查人员负责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三)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0年8月22日至8月23日17:00)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

来宾市兴宾区人社局事业股:0772-4220086;

监督电话:0772-4228081

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

  

2020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简章

  

2020年柳州市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柳州市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为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原则。

   (三)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接受监督原则。

   二、外聘人员行业

   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类。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责任心强。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法学或经济类专业、会计、计算机专业。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六)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待遇与管理

   (一)外聘人员需与我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外聘人员各执一份。合同为一年一签。

   (二)工资待遇:参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三)工作时间:实行柳江区机关单位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

   (四)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五)每年对外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外聘人员岗位、工资以及单位与外聘人员解聘、续聘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有意者请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附照片)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jwj7212377 126.com。

   (二)联系电话:0772-7223886,15978267325联系人:覃秀竹

   (三)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683号火电公司内

   六、招聘程序:

   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聘用

   七、面试时间:

   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

   柳州市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2020年1月19日

2020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海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北海市海城区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其中:卫健系统14人(含以“绿色通道”方式招聘7人),教育系统3人(教辅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其他事业单位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要求:

  
卫健系统岗位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表现的(具体以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为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其余岗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绿色通道”报考人员面向全国。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5.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辖县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高校毕业生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4.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招录岗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能跨县(区)报考。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招录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经街道党工委审核推荐、海城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海城区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余均以2020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14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人才网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报考卫健系统“绿色通道”岗位的,并因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表现可放宽年龄条件的,需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材料扫描发至邮箱:rlzy5303@163.com)。

  
对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1.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末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2.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3.对于以上纳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统一由市卫健委进行认定,其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历视作2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材料扫描发至邮箱:rlzy5303@163.com),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本政策倾斜。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5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7月30、3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青北路13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岗位报考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可按实际报考成功人数开考。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网上改报职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时间为7月28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海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3075303)。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2020年10月31日24: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如下考试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的要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部分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2.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地角卫生院、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周六)

  
具体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海城区人社局书面通知考生。海城区人社局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海城区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④(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⑤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⑥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海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扶贫手册或相应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经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放宽开考比例。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海城区人社局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卫健系统的面试资格审查由海城区卫健局派员协助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与参加笔试时相同。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海城区人社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海城区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至少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岗位如没有标明等级的,按报考人员已取得学历、职称,按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岗位类别及等级。

  
(四)符合北海市和海城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岗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和北海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录教育人才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8〕1号)规定执行。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纪检监督电话:0779-3034167。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查阅。

  
(三)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四)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海城区人社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九、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0779-3030525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0779-3075303

  


中 共 北 海 市 海 城 区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海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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