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梧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梧州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梧州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6名。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26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员(含预备党员)。

   2.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热爱大学生思想教育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工作的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学生工作的实际问题。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与学校现有专业相关),硕士学位必须是2020年7月前取得。

   5.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三)招聘流程

   1.报名:下载填写《梧州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直接发电子邮件至wzxyxgc 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0日,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学校招聘考试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拟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体检:学校组织拟聘对象参加体检。

   5.公示、审批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使用非实名编,按梧州市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工处联系人:冯老师

   学工处联系电话:0774-5839986

   人事处联系人:罗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774-5822100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774-5831713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梧州学院网站和梧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院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3.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梧州学院人事处

  

2020年2月15日

2020年广西百色学院人才需求133人公告

  百色学院2020年8月人才需求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0年8月公开招聘教职工13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25人,本科学历2人,大专及以下6人。教学岗位101个,行政教辅岗位32个(具体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医护类教辅岗要求大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百色学院2020年8月人才需求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对应的需求单位电子邮箱(具体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应聘材料投递成功后,应聘者应及时电话确认需求单位是否收到应聘材料。

  
(注: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2.应聘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对应的需求单位邮箱,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2020年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3.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材料包括:

  
(1)《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名册表》、《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意向书》和《百色学院岗位应聘报名表》(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填写)。

  
(2)《百色学院引进人才名册表》、《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意向书》、《百色学院岗位应聘报名表》、《百色市人才引进申报表》和《百色学院引进人才家庭情况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填写)。

  
(3)个人简历(含工作简介和学习履历,学习履历从高中开始)。属已婚人士则须附配偶、子女等家庭基本情况。

  
(4)个人学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自荐材料。包括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正反面复印件)、(专科或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博士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网上查询证明、职称证、各类能力资格证、获得成果相关证明,以及在校期间学习表现、社会实践、获奖情况,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参与或完成的科研项目的材料等。(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就业推荐书)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条件要求,学校人事处和需求单位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百色学院官网(www.bsuc.cn)和百色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bsuc.edu.cn/)的“通知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在百色学院官网(www.bsuc.cn)和百色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bsuc.edu.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方可开考。

  
(三)专业测试

  
学校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后,艺术类、体育类、财会类、医护类及其他因工作性质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由需求单位自行组织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方案由用人单位拟定并报人事处备案,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决定,专业测试成绩按100分制评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能够进入后面的面试环节。

  
(四)面试

  
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大部分构成。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计分。

  
1.教学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试教、结构化面试两部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1)试教。“试教”的内容为应聘者应聘岗位及学科专业相关知识,由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并结合本人的专业自行准备。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试教时间15分钟(可带教案),试教以传统板书形式进行,不使用ppt。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为应聘者针对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答辩时间5分钟。

  
2.非教学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应聘者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不需要试教。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结构化面试”为应聘者针对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答辩时间10分钟。

  
特别说明: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低于140分的应聘者不能够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注: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形式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

  
(五)考核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最终成绩高分者因其本人自动放弃时,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考核。

  
(注:博士研究生的面试考核由需求单位具体负责)

  
(六)体检

  
原则上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在学校官网和人事处官网主页的“通知公告栏”公布,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医院为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标准参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聘用,学校可按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考核次序递补。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该岗位的最终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决定。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审批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议,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和人事处官网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学校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发接收函等。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如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最终成绩和考核结果顺位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

  
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受聘人员在聘期间,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下人员,纳入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进行管理。博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现行人才引进政策进行管理。

  
六、审查

  
对拟聘人员采取函审的形式完成审查。学校人事处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通过审核人事档案完成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拟聘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

  
应聘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产生的面试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由本人自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方老师、黄老师,0776-2821509。

  
附件:

  
1.百色学院人才需求计划表(专任教师).xls

  
2.百色学院人才需求计划表(行政教辅人员).xls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报名用表.rar

  
4.博士研究生报名用表.rar

  


百色学院人事处

  


2020年8月14日

  

2020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海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北海市海城区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其中:卫健系统14人(含以“绿色通道”方式招聘7人),教育系统3人(教辅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其他事业单位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要求:

  
卫健系统岗位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表现的(具体以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为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其余岗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绿色通道”报考人员面向全国。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5.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辖县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高校毕业生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4.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招录岗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能跨县(区)报考。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招录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经街道党工委审核推荐、海城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海城区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余均以2020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14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人才网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报考卫健系统“绿色通道”岗位的,并因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表现可放宽年龄条件的,需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材料扫描发至邮箱:rlzy5303@163.com)。

  
对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1.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末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2.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3.对于以上纳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统一由市卫健委进行认定,其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历视作2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材料扫描发至邮箱:rlzy5303@163.com),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本政策倾斜。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5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7月30、3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青北路13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岗位报考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可按实际报考成功人数开考。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网上改报职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时间为7月28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海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3075303)。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2020年10月31日24: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如下考试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的要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部分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2.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地角卫生院、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周六)

  
具体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海城区人社局书面通知考生。海城区人社局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海城区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④(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⑤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⑥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海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扶贫手册或相应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经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放宽开考比例。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海城区人社局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卫健系统的面试资格审查由海城区卫健局派员协助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与参加笔试时相同。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海城区人社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海城区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至少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岗位如没有标明等级的,按报考人员已取得学历、职称,按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岗位类别及等级。

  
(四)符合北海市和海城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岗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和北海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录教育人才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8〕1号)规定执行。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纪检监督电话:0779-3034167。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查阅。

  
(三)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四)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海城区人社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九、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0779-3030525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0779-3075303

  


中 共 北 海 市 海 城 区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海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2020年广西民族大学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

   广西民族大学诚聘海内外英才(2020年)

   广西民族大学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风景秀丽的相思湖畔,学校入选《环球人文地理》中国九所最富有诗情画意的大学之一,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和武鸣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500亩,有28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我校现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共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1个类别的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2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建成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广西民族大学砥砺出厚德博学和而不同的校训,凝炼了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三性合一的鲜明的办学特色。

   广西民族大学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需求信息表(见附件)

   引进条件及待遇:

   二层次人才

   面议

   第三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万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自治区八桂学者(全职)、双一流高校的二级教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奖者(排名第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奖者(排名第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第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第一完)以及相当于省部级层次人才。

   安家费:80-120万元,科研启动费:50-120万元

   第四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治区特聘专家(全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八桂青年学者或各类省部级学者计划入选者或业绩成果达到相当层次的人选等。

   安家费:50-70万元,科研启动费:30-60万元

   第五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带头人、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人选、省级教学名师或业绩成果达到相当层次的人选等。

   安家费:30-40万元,科研启动费:20-40万元

   第六、七层次人才

   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且为学校紧缺急需博士或教授。

   安家费:10-30万元,科研启动费:4-20万元

   以上各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房或住房补贴(1000元/月以上),第五层次及以上人才安排配偶或子女工作。

   学校设立高层次人才津贴专项经费,服务期满后,第一到第六高层次人才享受每月一定数额的人才津贴。

   诚挚邀请各类人才加入广西民族大学!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者,请将简历投递至邮箱:gxmdrsc 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应聘学院+某某专业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者,请关注我校网站主页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按招聘程序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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