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免笔试招聘7人公告

  2020年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部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志投身交通运输工作;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2.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无补考、挂科情况;

  
3.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无补考、挂科情况;

  
(四)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0月20日,如: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0月21日至2002年10月20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月10月20日—10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后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注明招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报名表。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于2020月10月3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4.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要达到1:3,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不达到此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10比例时,增设筛选程序:报考者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3.面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时间约60分钟,其中综合面试为无领导小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等。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满60分评为不合格。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小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着重考察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完成后,考察小组应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单位办公区域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南宁市公路发展中心0771-3921555

  
南宁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0771-5587673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771-2443507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0771-5885405

  
附件: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免笔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0日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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