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师90人公告

  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第二次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海城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北海市海城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排

  报名地点及时间:

  1.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9:00起,报名截止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2.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大厅。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9:00起,报名截止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生(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不受生源地或户籍地限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招聘岗位;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专业最新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前50%以内(考生自行提供本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2)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等;

  (3)个人相关论文、设计等学术研究或竞赛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4)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相应书(因发放工作时间安排造成无法取得相应的,2023年8月1日前通过网上申报认定并取得证书号的,视同取得相应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2022年和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书(因发放工作时间安排造成无法取得相应的,2023年8月1日前通过网上申报认定并取得证书号的,视同取得相应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阅《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第二次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根据招聘实际情况,招聘单位和岗位计划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以招聘会现场公布为准。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联系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9-2022553)。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招聘会现场递交《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第二次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以及成绩排名证明、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考试不被录取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参加面谈,面谈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谈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人数超过1:6比例的,则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6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人数未超过1:6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以按1:2以上比例开考。

  6月16日广西师范大学招聘点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和笔试环节统一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举行。

  确定为入围面谈、面试和笔试的人选,由海城区教育局招聘会现场工作人员现场通知。

  (三)组织考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招聘会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向考官报告本人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见习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3)面试流程:签到→确定面试顺序→确定试讲内容→备课→试讲→公布成绩。

  2.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本科毕业生面试合格方能进入笔试。如招聘岗位通过面试合格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或因有考生面试合格后放弃笔试、面试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开考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报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以按1:2以上比例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以现场招聘会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考察体检入围人选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现场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考点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选

  根据招聘人数与入围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五、岗位选择

  入围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再改选岗位。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确定为入围人选的考生,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确定为入围人选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等证书后再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未取得的2022年和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待取得后再办理后续聘用手续。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入围人选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如有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该岗位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按招聘点报考岗位),如递补人员有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审批

  (一)根据入围人选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海城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汇总,并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考生自动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九、相关政策及待遇

  此次招聘使用实名编制和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二)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绩效工资增量、物业补贴、伙食补贴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区域内流动。跨区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 13197792468 0779-2039476

  何老师 13507796881 0779-2022553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52号)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并关注

  附件1: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第二次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 : 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第二次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4个内设部门。现有在职员工853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14人,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116人、中级职称334人。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余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注:年龄需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30日(含)至2005年10月30日(含)期间出生;学历、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含)前取得)。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11.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核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5日17:00期间到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tjy610@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特检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材料不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有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 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考核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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