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广播电视台招聘24人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广播电视台于2018年11月由原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原广西电视台整合组建而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归口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领导。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正确导向,组织重大宣传报道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制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打造自主可控、影响力强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广西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广西声音。

  广西广播电视台现有员工约2000人。组建以来,广西广播电视台聚焦主业、守正创新,不断提升管理运行水平和效率,改革成效明显。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电视、宽带电视(IPTV)、移动电视、移动客户端、期刊为一体的全媒体机构。

  现办有广播频率6套(综合广播、经济广播、教育广播、文艺广播、交通广播、北部湾之声),电视频道8个(广西卫视、新闻频道、综艺旅游频道、都市频道、影视频道、国际频道、乐思购频道、移动数字电视频道)。全台自办节目约200个,平均日播出总量354小时。建有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北部湾在线、广西视听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类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职称取得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单位网站(广西广播电视台网站(www.gxbtv.com)、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www.gxtv.cn)、北部湾在线网站(www.bbrtv.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广西广播电视台网站(www.gxbtv.com)、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www.gxtv.cn)、北部湾在线网站(www.bbrtv.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方式两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4日止,逾期不再受理。快递邮寄的以邮戳显示时间为准。现场报名的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办理。

  3.快递邮寄:通过快递方式投递至我台,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邮寄后,请及时联系确认。(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5号广西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2091606)。

  4.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5号广西广播电视台技术业务综合楼14楼人力资源部1416办公室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接收。

  5.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编号排序):

  (1)《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简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

  (4)学历证、复印件、扫描件。

  (5)职称证书、资格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或证明以及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扫描件。

  (6)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播音主持音视频代表作1-2件(刻制光盘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的现场核对相关原件;邮寄报名的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待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6.报名要求:

  (1)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刻录成光盘。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4)除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外,其他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5)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广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发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需要开考的岗位,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及时发布变更开考比例公告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及时通知报考者。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单位研究同意后,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调整开考比例。经调整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考核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取消考核对象资格。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考核人选的比例最终不高于1∶1.5。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广西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广西广播电视台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96583,邮箱为:gxgbdstjjjcs@163.com。

  七、招聘咨询及联系

  联系电话:0771-2091606;联系人:邓老师、齐老师。
附件:1.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简表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doc

  

广西广播电视台

  

2023年7月26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