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20年广西贺州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62人公告

  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0〕17号)精神,顺利开展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贺州市市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职业学院、贺州第一高级中学(原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实验中学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原则上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附件2)、上海软科2020中国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详见附件3)及与我市签订市校合作的区内外高校(详见附件4)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各高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硕专业均应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上均不含独立院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符合贺州职业学院招聘职位具体条件的可以报考。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5年。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2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每场招聘前,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网络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17:00。报考人员将《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报考的市直学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聘会现场。

  
2. 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0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聘会现场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诚信承诺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书和书原件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14:30-15: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其他学校、学科参照此标准准备教材),除报考贺州市职业学院考生所需教材由职业学院准备外,报考学校岗位所需教材由考生自行准备(各高中、初中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9)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允许考生备课1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1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高校2021届应届毕业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03101(贺州职业学院)

  
0774—5261398(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0774—5686001(贺州市实验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上海软科2020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前300名)

  
4.与我市签订市校合作的区内外高校名单

  
5.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诚信承诺书(样本)

  
7.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8.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10.市直高中、初中使用教材版本汇总

  

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2名编外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1.工程造价类岗位1人;

  2.金融类岗位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9日至2002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其他不适宜引进聘用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2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联系电话:0779-3075303。

  4.报名申请:报名人员携带2张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现场报名,并填写《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引进编外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5.资格审查:海城区财政局、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面试资格。

  6.领取考试通知书:报名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海城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批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要达到该考场的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3.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海城区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海城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引进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

  采取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通过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实际需要以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满后,结合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结果,原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

  2.享受的待遇

  通过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的待遇按照《北海市海城区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参加引进招聘的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名参加引进招聘的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075303)

  附件1: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

  

北海市海城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8日

  

2020年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术岗公告

  

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技术岗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

   (四)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计划表》及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kq.nanning.gov.cn/html/kfqzx/ggxx/zpgsgg/。

   (二)具体岗位薪资待遇详见附件1,岗位薪资待遇约4000元~80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11日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如实填写附件2《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邮件标题及报名表请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劳动人事局+人事管理专员,并发送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电子邮箱jkrsjzhaopin 163.com)。概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简历,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

   2、报名岗位所需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其中报名岗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评审类职称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评审文件。报名岗位要求相关工作年限(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期间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

   3、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职称系列及职称专业参照桂职办【2013】81号文。

   (三)材料审核

   经过初步筛选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者需携带如实填写的《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有效的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核(复核地点将以邮件形式发送)。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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