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教育局招聘3人公告

  2020年钦州市教育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局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教科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35岁以下,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优先。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1.有3年以下工作经历或无工作经历的,月薪2500元(含五险);

  
2.有3年以上5年以下工作经历的,月薪2700元(含五险);

  
3.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月薪29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网上报名的形式。

  
1.现场报名:请在2020年7月14日至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报名表、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10室报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基教科邮箱:qzjyjjk@163.com。

  
2.网上报名:请在2020年7月19日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qzjyjjk@163.com,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五、考试

  
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2814411。

  
附件:1.钦州市教育局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局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3日

  

广西钦州市集中招聘人才(市内专场)公告

  根据《广西钦州市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公告》的计划安排,定于2021年1月23日在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设立考点,对前阶段招聘后空余的岗位开展集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01名,其中学校111名、医疗卫生机构202名、其他事业单位18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1~1-3(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聘对象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各财经院校、各艺术院校、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2)2019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第(一)点以外的高校2019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仅限报考县区岗位)。

  (三)符合我市高校、医院或航海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其他人才(可放宽毕业时间和毕业院校要求,只面向本市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进行报名。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市内现场招聘活动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20: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可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版)。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须于考核阶段提供,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组织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方可参加面试),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其中,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本科生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第一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分数达不到第一意向岗位签约条件的考生,服从调剂且其第二、第三意向岗位未签满的,可由招聘工作组与考生双向选择签约岗位。其中,市直中学采取“岗位合并、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校签约”的方式,根据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对象(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入围对象在招聘指标数内按排名次序选择意向学校进行签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3日在广西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29栋教学楼开展现场招聘,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报名登记表》,于当日上午9:00前抵达招聘现场。

  五、享受待遇

  (一)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技师8万元;其他经认定有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才能且年薪18万元(税后)及以上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10万元。

  (二)市直学校引进人才,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有事业编制和控制数两种类型,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的备注栏。使用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应聘人员按如下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一)应聘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二)入境的应聘人员,2021年1月22日前须按要求完成“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继续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并如实填写本人近28日(截至2021年1月22日)每日具体行程和体温检测情况,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每日具体行程、体温检测情况和健康管理期间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经审核,并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2021年1月22日前须按要求完成抵桂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立即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如实填写本人近28日(截至2021年1月22日)每日具体行程和体温检测情况,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每日具体行程、体温检测情况和健康管理期间3次核酸检测证明发送至钦州市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zsrcb@126.com),经审核,并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四)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广西健康码”可通过爱广西APP、广西云APP、八桂彩云APP、桂建通APP、微信上的“壮掌桂”政务服务小程序、支付宝、扫码抗疫情小程序、壮观APP、南宁邕易小程序等申请)

  (五)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应聘人员于2021年1月23日上午9:00前到达现场招聘点,学校入口处设置有体温监测点,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要佩戴口罩,出示本人的《报名登记表》有序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场。仅限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招聘点学校,送考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点学校或在学校门口聚集。

  (七)现场招聘点学校入口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观察室,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观察室,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如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招聘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招聘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九)现场招聘结束时应聘人员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77-3688160)

  钦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7-5987291)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77-2861605)

  附件1:钦州市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全国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名单(定稿).doc

  附件3:钦州市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广西钦州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欢迎符合招聘条件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政府法律事务科工作人员1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纹身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

  1.岗位仅限男性;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熟悉汽车驾驶技能,熟悉办公室文电办理工作。

  (二)政府法律事务科顾问助理:

  1.岗位不限性别;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3.熟悉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

  1.岗位不限性别;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熟悉行政机关工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方式、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公开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获得的专业资格证明扫描发送至邮箱qzsfjrjk@163.com,报名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

  2.资格审查与面试。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行一年一签,并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

  (二)聘用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777-2823737。

  附件:钦州市司法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1名;

  (二)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协助负责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等工作。

  (二)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1.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文电、文件和综合性材料起草和审核、综合协调、宣传、机关后勤等工作。

  2.财务人员: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资金年度预算和资金年度筹措计划,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负责劳动工资等工作。配合做好公路水路建设和发展资金落实、检查、检查、上报服务工作。

  3.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全市公路、水路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监测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公路、水路数据库建设、养护领域信息采集录入及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谨、严肃、保密”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回避规定;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人力资源、公共管理、社会学、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

  2.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财务人员专业要求: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等相关专业。

  3.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要求: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需熟悉CAD应用。

  (七)中员或具有交通建设行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其中人教科工作人员须为中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

  应聘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彩色扫描PDF格式、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发至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邮箱:rjkbw@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作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审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政审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在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六、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按市交通运输局现行聘用人员标准2800元/月执行,试用期间月工资按同岗位人员标准80%计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门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2189866、19977756576。

  附件: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附件-报名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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