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江南区委巡察办招聘公告

  

2020年江南区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高质量完成区委巡察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委巡察办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委巡察办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员,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

  
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至4月11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江南区委巡察办

  
邮箱(jnqxcjb@163.com),江南区委巡察办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

  
知报名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委巡察办A082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979683。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及实际操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数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试岗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从高至低以1:1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岗考察。

  
六、体检

  
试岗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自行体检,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委巡察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约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2020年3月31日

  

广西南宁江南区统计局招聘公告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统计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统计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1.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13日10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工作证明(报考一类岗位)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江南区统计局邮箱(jnqtjj 163.com),江南区统计局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申请人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统计局A0416办公室。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771-4810167。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及实际操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数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类岗位聘用人员面试后还需要在电脑实际操作,实际操作内容:对经济数据的计算(如:同比、拉动力、贡献力等),实操分数100分。

   一类岗位得分=面试分数*0.8+实际操作分数*0.2。

   二类岗位得分=面试分数。

   五、试岗考察

   根据岗位得分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岗考察。

   六、体检

   试岗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自行体检,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统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一类岗位约4400元/月,二类岗位约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广西南宁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城区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岗位需要执业(职业)资格的需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0年10月13日以后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事件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0月13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江南区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六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02会议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5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于报考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江西中心卫生院和延安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改报岗位时间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基层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于2020年10月26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2020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02会议室)。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特殊情况可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江南区政务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公布,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核后,考核小组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考核阶段仍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考生的考核资格。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2020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4801785;监督电话:0771-4887897。

  
附件: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诚信承诺书.doc

  

广西南宁江南区水利局水质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0年江南区水利局水质检测中心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水利局水质检测中心检测员1名(参照一类岗位)

  
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工与制药技术类(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4.持有C1以上驾驶证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及邮寄的形式。江南区水利局对邮寄及报送过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扫描)、毕业证(原件进行扫描)、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进行扫描),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生活照各一张,发送至邮箱:nnjnslj@126.com,咨询电话:0771-4977145。

  
3.邮寄报名所需材料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邮寄地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3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陆海华收,联系电话:4977145。

  
4.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局将会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前我局将会对提交审核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面试人员须携带提交的审核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水利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参照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为44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附件:1.岗位需求表

  
2.报名登记表

  


江南区水利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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