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人员8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官助理8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提供在读学历层次证明,且毕业时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中员、退役军人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填写完毕后,将报名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岗位+姓名,例:法官助理张三)后发送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邮箱,邮箱名为:hcfyzgk@126.com。

  报名材料: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机关负责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在截止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收到考试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基本价值观和立场是否端正,时事知识,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前述比例要求的职位,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接到通知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等原件以及其他涉及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职工入职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已参加工作人员的,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4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通知,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未尽事宜,与本院部联系,联系电话:0779-3930665。

  附件1: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日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委部招聘公告

  

  北海市铁山港区委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铁山港区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有良好公文写作能力者优先考虑。

  (六)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七)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 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将报名表、近期照片一张发送到邮箱:tsg8612030@163.com,联系电话:0779-8610003。

  (三)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面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北海市铁山港区委部办公室(铁山港区政府大院行政中心主楼305办公室)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按照北海市铁山港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北海市铁山港区委部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docx

  

北海市铁山港区委部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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