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蒙山县委宣传部招聘公告

  蒙山县委宣传部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蒙山县委宣传部拟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综合考察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

  人数:4名。

  岗位:综合职位。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良好素质(中员优先)。

  (二)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敬业爱岗、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人员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聘用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专业不限(优先聘用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人员)。

  四、招录办法、体检和政审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等相关证明材料。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录用方式

  面试、综合考察通过后,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上岗。

  六、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待遇(一类岗位)按照《蒙山县委员会 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及财政拨款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发〔2021〕1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习提升、进修培训、节假日休假、县内下乡补贴、县外差旅补贴等,享受与在编干部同等待遇。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从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止。

  (二)线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表(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及身份证、学历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msxcb@163.com(压缩包文件命名:姓名+编外报名材料)。

  (三)报名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请咨询蒙山县委宣传部。联系人:潘钧如,联系电话:0774-2532020,18777470536。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蒙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蒙山县委宣传部

  

2023年6月9日

  附件:简历表.doc

  

广西梧州市藤县人社系统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5人

  

藤县人社系统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解决藤县人社系统人员不足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编制外聘用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7日至2005年9月27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藤县户籍;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6.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7.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期限、学历、户籍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3年9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应聘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10月7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到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号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面试、体检和聘用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每月1815元发放,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交,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藤县人社系统正式编制,其正常工作由藤县人社局统筹安排、管理。

  联系电话:0774–7272777。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及司法公告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及司法公告

  

  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5名、聘用制司法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 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1.聘用制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根据法官授意草拟法律文书,完成领导、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服从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 聘用制司法:主要负责安保、值庭、押解、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综合保障工作及辅助性工作;服从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聘用资格条件

  

(一)法官助理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3.具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以上者优先择聘;

  

4.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司法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愿从事司法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4.体能达标,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人民法院司法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

  

5.具有B1以上驾驶证,并具驾驶经验的,文凭可降至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或人民院校、公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择聘;文凭可降至高中以上学历。

  

7.在同等条件下,中员、高学历、持有驾驶证C1E牌或具有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聘用制法官助理月基本工资2110元、聘用制司法月基本工资181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全市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出台后,薪酬参照执行,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五险社会保险;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带薪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需有照片,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lxfy@126.com;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zlxfy@126.com,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广西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码。

  

4.联系电话:0774-3880529,0774-3880325,地址:梧州市西江三路12号。

  

(二)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三)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要求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职工招聘体检标准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人员聘用

  

从本次按照面试成绩和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中综合择优聘用并签订双方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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