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桂林市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实施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区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桂林市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2023年6月19日为截止日期。

  2.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7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象山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桂林市瓦窑西路24号);联系电话:0773-6550025。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桂林市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进行统一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3(含)比例免笔试直接面试。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象山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象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分值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星期六)

  (三)考试地点

  考试前3日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3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查询。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象山区卫生健康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将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在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总成绩同分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考察单位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和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后,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象山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七)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核对。

  2.本次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桂林市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glxsqzf.gov.cn/)进行公布。

  本《公告》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桂林市象山区桂林市象山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象山区202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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