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4人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城区实际工作需要,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将通过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名制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其他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应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 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告信息发布
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事宜(如岗位取消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在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 29日至11月6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报考者按照所报考单位岗位信息表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要求的报考者,需提交《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者根据本公告要求,将相关材料发至发送至报考者所报考单位岗位信息表中联系方式栏指定的邮箱。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寄材料截止时间请关注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按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谈(电话访谈),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0月29日(例如18-30周岁,即1989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报考者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不全、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言语表达、仪容仪表等。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有效。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情况。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结论。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班子领导集体讨论,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考察通过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6222413
联系方式:0771- 6227184
附件:
2020年度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2020年度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10月27日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委部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7日至1992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熟悉word或wps和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好后发送至南宁市武鸣区委部邮箱wmtzb@163.com,经过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面试需提供材料
面试入围人选于面试当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参加面试。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2号办公楼3楼)。
(三)面试内容:考核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常用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
咨询电话:0771-6222246,18176851227。
南宁市武鸣区委部
2022年12月27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武装部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良庆区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武装部相关工作(征兵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事员
1.招聘人数:2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优先,有系统录入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9日至6月18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64388912@qq.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