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市直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2020年贵港市市直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医务人员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市直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志愿加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20日至2002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2.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贵港市市直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由于防控工作紧急,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是正在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非实名制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25日8:00至2月26日17:00。

   1.网上报名实行承诺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严格按照《2020年贵港市市直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内容规范填写。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在报名表中联系电话和QQ号码栏内务必填写个人手机及QQ号。

   4.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时将《2020年贵港市市直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ggcdc 163.com。电话:0775-2939700,0775-2939720。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需条件及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8:00至2月26日17:30。

   资格审核结果于2月26日18:00前同时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反馈。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如达不到1:3比例,需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岗位开考比例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和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能力。

   3.面试时间:因疫情原因,暂定2月下旬。具体时间请留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同时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

   4.考官组成: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含7人),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其他考官由主管部门和外单位考官组成。

   5.注意事项: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等。

   (五)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直接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其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思想作风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疫情过后,结合被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应聘人员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时间以实际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时间算起。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核、体检等相关手续可疫情过后补办。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递补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从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将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为:

   招聘咨询电话:0775-2939720、0775-2939700

   监督举报电话:0775-4568258、0775-4555287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广西贵港市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023年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一、招募人数

  综合管理岗位1人。

  二、招募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

  (以上1、2、3条,满足其中一种条件即可)

  (四)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六)能够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七)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有《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面试时带原件核验)发送到电子邮箱:ggszgh@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2、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298号贵港市总工会五楼518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75—4215876)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 600元/月,并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委部招聘公告

  

  覃塘区委部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覃塘区委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谦虚谨慎,勤奋敬业,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活动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有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18-35周岁(即1987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期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处于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0日18:00(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好《覃塘区委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到覃塘区委部办公室(覃塘区行政中心主楼323室)报名(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好《覃塘区委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覃塘区委部邮箱(tongzhanbu1157@163.com)。

  注: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0775-486115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9月21日-9月22日。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由覃塘区委部办公室电话通知其本人参加面试。

  (三)面试及录用

  覃塘区委部办公室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经面试被确定录用的人员与覃塘区委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的五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聘用期限结束后,若双方愿意,可协商继续聘用。

  六、其他

  请应聘者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设区市,非必要不前往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县(市、区);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国(境)。若因行程、健康问题影响个人参加面试的,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覃塘区委部所有。

  附件:覃塘区委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覃塘区委部

  2022年9月14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