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6个职位计划招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9日-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4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明路12号,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7楼7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575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825758

  

  

  
附件1:2020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

  
附件2:桂林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桂林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评分细则

  
附件4: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版

  


桂林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9日

  

广西桂林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科员招聘启事

  桂林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科员招聘启事

  

  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委办公室科员,岗位条件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及保密制度;

  2.中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要求211或985院校毕业;最高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国内院校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医院党务工作经历者或卫生类学历的优先;

  3.无违纪违法行为;

  4.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电脑操作能力,熟练运用word及excel等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8月20日。凡符合招聘简章中各岗位条件者,可采取现场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应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电子版简历(PDF格式)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格式命名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简历内应附有相关佐证材料:1.有工作经验:身份证、学历书、进修经历、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执业证、工作期间的论文发表、科研及获奖等扫描件;2. 应届生:学历书、毕业生推荐表、职称证、执业证、成绩单、在校期间的论文发表、科研、获奖等扫描件,未附佐证材料将视为无效简历)。

  1.网上报名

  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将电子版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投递至我院招聘专用邮箱:glszyyrs@163.com。

  2.现场报名

  请将简历投递至我院组织人事科(桂林市临桂路2号桂林市中医医院3号楼6楼,联系电话:0773—2814787),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雁山区乡村振兴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雁山区政府研究,雁山区乡村振兴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雁山区乡村振兴防贫监测信息员2人。

  招聘要求:

  1.年龄35岁以下(1986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综合条件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能够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相关待遇:享受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聘用后的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一个月。工作1个完整年度(12个月份),并经考核合格发放2个月工资作为绩效奖金,年度内离职不发放绩效奖金。

  二、以上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ysqfpb@guilin.gov.cn。

  四、招聘程序

  1.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1日17:00网上报名,请将求职登记表、学位学历、身份证、相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ysqfpb@guilin.gov.cn。

  2.考生报名材料初步筛选后进行面试,面试当天提供材料原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初步确定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合同。

  五、所需材料

  填写求职登记表;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佐证材料等。

  咨询电话:0773-8998061

  附件:雁山区招聘聘用人员求职登记表.doc

  

桂林市雁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3日

  

广西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招聘公告

  

  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2)。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落实薪酬、社保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方式

  本次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地点: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主楼0214室。报名时间:6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联系电话:0773-2848211;

  五、招聘程序

  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环节进行。

  六、面试名单确定

  报名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专业面试,面试成绩:100分满分,60分及格。时间:待通知。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当天,公布地点: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公示栏公示。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七、聘用审批

  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面试得到的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统一组织到三甲医院体检),由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试用期合格后被录用者需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携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审核。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驾驶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附件1:2022年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公开招聘编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桂林市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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