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乡村振兴办公室招聘简章

  忻城县新圩乡乡村振兴办公室2022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忻城县聘用编外人员相关文件精神,我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新圩乡防贫监测信息(档案)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18-40周岁,男女不限;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大学以上文凭;

  (四)同等条件下,中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应聘人员优先聘用。

  (五)热爱乡村振兴工作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勤劳肯干。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方式和地点:到忻城县新圩乡金山路2号新圩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新圩乡人民政府邮箱:xxzf5662189@163.com。

  4.联系人:蓝成玲;联系电话:0772-6407528。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要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等综合能力。

  六、聘用

  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提供近期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费用自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八、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新圩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忻城县新圩乡乡村振兴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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