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2名,视工作需要安排在办公室或财务岗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财务专业知识优先考虑;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6日--9月1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bhsyhqsfj@163.com。

  联系人:王桂芳;联系电话:0779-3228312。

  3.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工资待遇

  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待遇参照银海区政府财聘人员标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北海市银海区司法局

  

2022年9月6日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3招聘创城专干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海城区创城专干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室软件使用,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等专业;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9日至2005年9月19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1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好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cqccb2020@163.com。

  如有发表或刊登的文字作品、撰写过的综合性材料,均可随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海城区创城办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海城区创城办确定名单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1.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2.经过面试考核后,海城区创城办根据岗位需要并综合面试表现按1:3确定拟聘用入围人员名单进行面谈,如达不到比例可降低比例,综合评定最后确定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范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

  2.考察

  考察主要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村(社区)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测评。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3.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派遣到北海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辅助岗位3人:

  1、中员优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3、具备履行该工作岗位职责所需工作技能(工作职责:负责所在岗位公文的初稿起草、报批、审核和发文工作;岗位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内勤工作;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4、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用工薪酬

  用工薪酬:试用期一个月,工资面议。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长青东路东94号1号楼一楼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邮箱: 37309161@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光英

  联系方式:0779—3085303 13907794448(星期六、日除外)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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