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六)同等条件下,中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

  1.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因违纪等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二、岗位安排

  行政辅助岗位,工作地点在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

  三、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通过面谈等程序后,由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相应岗位的80%),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应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者带自荐书(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工作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5寸生活照1张,以及填写好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北海市海城区政府大院主办公楼8楼803室)报名,报名表(报名表上的照片要求是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至rdb803803@126.com,联系电话:0779-3069902、17777921066,联系人:罗莹。

  2.网络报名

  报名者须将填写《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自荐书(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工作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rdb803803@126.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如有在各新闻媒体(或网络平台)、单位内部刊物等宣传载体发表过的文章稿件或可证明工作经验能力的其他材料,请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或发送扫描件到邮箱,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3.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至5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将择优进行面谈,面谈工作由区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解释。

  附件: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海城区会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派遣到北海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辅助岗位3人:

  1、中员优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3、具备履行该工作岗位职责所需工作技能(工作职责:负责所在岗位公文的初稿起草、报批、审核和发文工作;岗位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内勤工作;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4、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用工薪酬

  用工薪酬:试用期一个月,工资面议。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长青东路东94号1号楼一楼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邮箱: 37309161@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光英

  联系方式:0779—3085303 13907794448(星期六、日除外)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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