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一般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一般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会专业技术人员1名,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为18-35周岁,男女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环境科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中文类、会计类专业及从事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先聘用;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见附件)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面试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注: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报考岗位信息:1.专业技术人员;2.一般工作人员)
3.报名地点: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忻城县芝州二路145号)。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联系人:黄旋,联系电话:0772-5511210。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25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按规定享受补助,食宿自理。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八、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xls
来宾市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般工作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应聘条件
1.作风优良、可靠,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参加非法团体经历并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现场测量,电脑绘图能力、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测绘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18—40周岁,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 1月5日—1月1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同时交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6号农业局大院内三楼征地拆迁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5518699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聘用人员每月1450元、专业技术人员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公告由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