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一般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一般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会专业技术人员1名,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为18-35周岁,男女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环境科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中文类、会计类专业及从事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先聘用;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见附件)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面试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注: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报考岗位信息:1.专业技术人员;2.一般工作人员)

  3.报名地点: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忻城县芝州二路145号)。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联系人:黄旋,联系电话:0772-5511210。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25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按规定享受补助,食宿自理。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八、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xls

  

      


    来宾市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般工作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应聘条件

      1.作风优良、可靠,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参加非法团体经历并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现场测量,电脑绘图能力、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测绘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18—40周岁,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 1月5日—1月1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同时交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6号农业局大院内三楼征地拆迁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5518699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聘用人员每月1450元、专业技术人员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公告由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忻城县征地拆迁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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